[问题] 个人信贷

楼主: ckjustmake (?)   2018-02-13 10:40:48
目前有两个问题想请教版上诸位先进
小弟于105年1月帐户遭盗用被列警示 查联征之规定如下
Q5:存款帐户被列为“警示帐户”后,它的警示期限多久?
A:“警示帐户”揭露期限从每次通报日起算,超过2年联征中心不再揭露此讯息。
>Q6:“警示帐户”已经解除了,我的信用报告上还会揭露吗?
A:警示帐户解除后,只要不是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有罪的案件(如:不起诉处分、无罪判决
、一般商业买卖纠纷、冒名申办、存款帐户遭盗用、遭误设警示)那么从解除那天起联征
中心就不再揭露,其余情形则是从解除那天起揭露1年,但最长不超过通报日起2年。
问题一: 是否联征查无即可办理贷款
已过两年 因本人被认定有罪 若现在去解除是否还会再接揭露一年 还是不会
问题二: 请版上可送件之先进 站内信联系 谢谢
1、欲贷款金额:50万内
2、还款年限:5年
3、贷款用途:个人用途
4、职业:大学专任助理
5、年收:40W
6、年资:2年
7、其它贷款:无其他贷款
8、信用卡:无
9、薪转: 邮局
10、所在地:台北
麻烦来信请回复以下资讯:
1、银行与方案名称
2、开办费用
3、利率(一段式)
4、总费用(设定费、手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 提前偿还相关规定
6. 到期总摊还金额
7. 每月偿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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