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板务处理困难
(建议增修条文与检举混用)之问题
回复板主 #1cIXfo2W 之文章
※ 引述《rainnawind (正太学研究者雨飒)》之铭言:
: 连同此篇板务询问 #1cGW9xGR (LoL_Picket)
: 经板主群讨论合议,以下一并完整回复
: 1.若以“连结内网站涵有”的概念,通案究责发文者
: 考量广告投放因循平台、跳窗等有各种原因具不可控因素存在
: 有可能导致过度限缩一般正常主题文章,引用各类连结的讨论,不符比例原则
检举文中四篇文章之违规内容 皆为文章连结内之youtube影片内崁广告
属影片频道主自行投放 非youtube网站附加 故不具备因循平台、跳窗之不可控因素
不论如何皆会看到
: 2.站规或其他本板所属群组群组上位法未对博奕性质网站有明文禁止,现属灰色地带
: 尤其于国外合法之网站,有关LOL之胜负赔率历来多有讨论
: 故本板对博奕网站态度,采不鼓励,但不设定专定条款限制,暂时如此
依据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第九条第一款及第七款
九、连线单位及其使用者不得为下列行为:
(一)利用台湾学术网络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七)以电子邮件、线上谈话、电子布告栏或其他类似功能之方法,从事
散布谣言、诈欺、诽谤、侮辱、猥亵、骚扰、威胁或其他违反社会
善良风俗之资讯。
本板作为学术网络一员有义务管理使用者宣传于中华民国非法之线上博弈网站
: 3.现行处理状况,依从过往B4等板规判断原则,依文章主题之情况处理:
: 若其鼓励使用有关LOL之非法博奕平台“为文章主题”或类似情况
: 而致有违反台湾法律之虞,则适用B1【不适当文章】条款裁罚
: 若其推广、宣传使用非关LOL之特定博奕平台“为文章主题”
: 或将明确的宣传行为夹带于文章中等类似情况,则适用B4【广告文】条款裁罚
: 但仅于文章所附连结内容夹带,而非文章主题、文内未提及、未宣传鼓励之情况
: 基于前二项理由宽放不罚
引述本板板规之B4
B4【交易文、广告文】
发表任何非LoL游戏或职业电竞队相关周边产品之交易请求或内容宣传者。
此项从严认定。
LOL博弈之广告也包含在LOL游戏或职业电竞队相关周边产品吗?
若目前不罚,应增修板规调整,以免违反上位法之学术网络规范
以上回复 与申诉站内信略有不同 主要作为板务建议使用
我个人的看法:
我不追求这四篇一定要罚,但至少要避免博弈平台来打广告吧
这篇回复意思基本上是"你打擦边球我不罚"
那跟本板偷渡一样干脆改为LOL博彩板
板主提的上位组规小组规根本不及学术网络规范
PTT连商业行为,甚至二手营利都不行了
准许擦边博弈网站广告岂不是贻笑大方
打这么多一点P币都没有 补个干
我在本板也只违反过B2一次 尽量奉公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