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水桶我的那一篇 是近期那一篇 这位仁兄检举的是之前的那一篇
我是不知道原来不能在文章内提到实况连结 被水桶OK
我既然被水桶 就不可能有"再犯"的意图 我不会没事笨到刻意又再发一篇
对于这个 我很有意见 请版主解释一下 既然都已经做处分 又再刻意加重处分
很难让人接受
※ 引述《ALOVET (AKB48 さいこう!)》之铭言:
: 检举格式如下
: 检举人 :ALOVET
: 被检举人 :lester928
: 文章代码 :#1K9Ygb94
: 犯规之推 / 内文内容 :非实况文不得有实况连结
: 欲检举之板规 :T2
: 检举人意见和违规认定之原由 :总是有个不看板规的小丑喜欢踩板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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