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分局新闻参考资料
发布日期:113年1月21日
发稿单位:安和路派出所
有关延吉街伤害案说明
本分局于113年1月20日21时07分
接获报案,在本辖延吉街上餐厅外有人打架,经警方到场后发现刘00(81年次)头部挫伤坐于马路上,并指称加害者是黄O0(69年次)以徒手方式殴打刘民致其头部及背部等处受伤,警方立即以现行犯逮捕黄民返所侦办。
经警方初步了解为刘民到该店与黄民网络直播,直播对谈中因黄民不满刘民批评,故动手欧打刘民致头部及背部受伤。
业经刘民至所提出杀人未遂、伤害、恐吓等罪,全案本分局依法将黄民移请侦办,另调阅相关监视器,厘清是否有其他共犯涉案,依法究办。
大安分局呼吁,民众遇有纠纷案件应理性沟通,切勿诉诸暴力解决问题,警方对于任何不法暴力事件必定依法严办,以维护社会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