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公布代打帐号违反个资法吗?

楼主: ceiba5566 (Ceiba56)   2017-12-29 00:56:33
※ 引述《mattiswe098 (台中大仁哥)》之铭言:
: 谢老板一直说公布交易过的帐号是违反个资法
: 可是个资的定义在各资法是
: 个人资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护
: 照号码、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病历、医疗、基因
: 、性生活、健康检查、犯罪前科、联络方式、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
: 其他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识别该个人之资料。
: 请问公布代打过的帐号是违反哪个个资?
先讲结论,严格上来说会被认为是个人资料。
从第2条第1款的文字来看,是采取例示而非列举的方式。从末段的“其他得以直接或间
接方式识别该个人之资料”就可以知道能够“间接”识别个人资讯的资料,也会被涵括
入个资的范畴。毕竟LOL的帐号是有可能连结到个人真实身分,而这个认定上会和刑法
关于公然侮辱的虚拟人格连结的判断有所不同,也更为宽松一点。
既然有可能是个人资料,则NAZ的使用处理利用就必须合乎个资法第19条以下的规定。
原则上代打服务的买家向NAZ购买代打服务,应该没有包括允许NAZ对外泄漏代打者的相
关个人资料,如果NAZ将此资讯告知谢老板的话,就有可能非法泄漏他人个资,而会受
个资法的行政裁罚。
(代打服务合约的缔约者是NAZ与买家,谢老板是无关第三人,所以NAZ不能告诉谢老板
谁买过代打服务。)
除了行政裁罚外,代打服务买家也可能向NAZ基于契约以及民法的相关规定请求损害赔
偿,例如NAZ可能违反了契约的保密义务之类的。
所以,作为一个律师,会建议谢老板没事不要去听NAZ讲他经手过哪些代打帐号,而NAZ
最好也不要对外张扬哪些人跟他买过代打服务,不然的确是有被告的风险在。
最后建议身为代打公司CEO以及电竞学院教师的NAZ,应该帮自家企业买个PIMS的专案,
全称是Personal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确保自家企业持有的个资不致外泄
,以及规避掉个资法所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整个专案导入的服务公费视持有个资的多
寡可能在10万至100万之间,实在值得NAZ好好参考。
另外,那个call in进去的还是不要乱曲解个资法比较好唷~
作者: YummyLin2120 (濠绳再领2120)   2017-12-29 11:12:00
法律系真的都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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