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关于B2板规

楼主: emptie ([ ])   2017-08-26 22:04:42
其实我有点担心会不会撞到NA的默认任务
自选任务:
时间:8/25~29,投票前
参选期间,以下模拟板主任务选择至少两项达成,其中(1)~(2)至少选择一项:
(4)板规讨论:完成一件自己对于现行板规存在问题的论述(100字以上)
大家好,今天我要讨论的就是B2板规了
B2【无可观性之文章】
任何文章未满正体中文30字、不具建设性、无可观性,或其撰文态度有争议者。
a.翻译文:转贴任何非正体中文资讯,未附上简要说明或自行翻译者。
b.转贴文:转贴内容未达规定字数时,未补充评论至30字者。
在参选文中我有提到我不太喜欢“撰文态度有争议”这个部分
主要理由在我觉得板规规范的对象应该对事不对人,
于是我回去找了这条板规的历史,发现非常有趣
这条板规在很久之前就存在了,但叙述方式与现今的板规有所差异
下面这篇是我所能找到最早与这串文字有关的板规
#1E0sHCkb (LoL) 2011/6/24
B1 【无建设性意义之文章】
内文无建设性意义或可观性,或是因作者撰文之态度有其争议,
以致于于板面上引起阅读负面观感(满足板规[A10]之违规定义)之文章。
而其中的A10则被称之为讨嘘文
A10 【讨嘘文】
发文因具阅读观感可议性或文章内容不佳,导致文章被评价至X1(-10)以下,
或是具有违反板规嫌疑或板规漏洞之文章,板主可给予结案文(s文)标记以便追踪。
板主可视该文章内容与评价情形,有权砍其文不另行公告,或删文并给予警告,
或另择是否有符合其他板规项目的违规情形,给予该文章适当判定。
在这个版本的板规中,B1这个撰文态度有争议,以至于引起负面阅读观感的定义是还算
明确的,但这个X1的标准(类似公审制度)明显会随着看板规模增加变得不适用
但基本上还是给与板主一定的权限去处理这类的文章
接着……
#1GPVXgMH (LoL) 2012/9/29
这篇板规的叙述跟上面那版本差不多,但细项有缩减,已经有点类似现今的架构了
#1I2EFc60 (LoL) 2013/8/12
这部分仍然没什么更动
#1JBRLzS7 (LoL) 2014/3/2
从这里开始已经非常接近现今的板规架构了,而原本对于何谓“撰文态度有争议”的
说明也已经不见踪影
后来的几次板规修正都没有处理到这个部分了,也鲜少有板主会使用撰文态度有争议
去判定违规
作者: qazwsx879345 (qazwsx879345)   2017-08-26 2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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