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ngkiss0618 (剑舞北极)》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PUOSH-1 ]
: 作者: v3aa7n (薰)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新闻] 线上玩家打怪挨骂“低能”基检:虚拟身份
: 时间: Thu Jul 27 14:24:14 2017
: 线上玩家打怪挨骂“低能”基检:虚拟身分不构成侮辱
: 2017-07-27 11:52 自由时报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4511
: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杨姓男子与线上玩家一起打怪,连死11次拖累团队战绩,挨
林
: 姓战友PO骂:“低能儿是不是”、“跑到那/干嘛!”杨不甘受辱告林公然侮辱。基隆
地
: 检署认定,玩家均以暱称、非真实身分组队,彼此不认识对方,杨并不会因此名誉受损
,
: 因此不构成公然侮辱罪。
: 处分书指出,住在宜兰县的杨姓男子是英雄联盟线上游戏的玩家,3月间某日凌晨在住
处
: ,与住在基隆市的林姓男子与另3名玩家共同组队,与另外5名玩家对战。
: 杨与林分别以暱称在游戏中称呼对方移防、支援,未料,杨在游戏中死了11次,引起林
不
: 满,认为杨拖累团队战绩PO文:“低能儿是不是”、“你完成这样我不能嘴你是不是”
、
: “跑到那/干嘛”
: ,杨不甘受辱下线后向宜兰警方控告林公然侮辱。
: 检察官调查时,林解释,“我问他低能儿是不是,不是骂他”、且他的PO文只有杨与另
外
: 3名同队战友看得到,敌对的5名玩家看不到。
: 检察官调查,当天对战的10名玩家,彼此均不认识对方,且林、杨2名玩家都以暱称相
称
: ,并非真实身分,因此不构成公然侮辱,因此处分林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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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最讨厌的一句话之一:
台湾法律不意外
问号
讲的都好像不照你想的判就是烂 包括那些死刑
觉得烂的可以自己去翻翻各大案件判决书
你就会知道为啥有些事不是那样判
(当然还是有烂的)很主观
回到主题:
网络上的公然侮辱罪也是近10年来才流行
网络普及之前你有想过你有天能在网络上暱名爽喷人吗?
因此在没有特别法条去规范网络上的辱骂情况下
就会去适用刑法309的公然侮辱
那好啦 本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被害客体
规定要是特定人 而不能是非特定人(例:高雄人都87、某党都智障 以上都不构成客体)
再来 人 要是有血肉的自然人或法人
那问题就来了
我今天如果说 妈的智障法洛士
你要怎么认定他是在喷这角色 还是喷玩家本人?
而在大家都暱名彼此不认识的情况下喷你
真的会达到让你受辱的感觉吗?
各方见解不同 法官检察官所参考的也就不同
所以这类型网络案件目前欠缺更细的法条规范
才会有很极端的结果发生
非常正常
有兴趣可以去司法院网站搜寻判决书
关键字打一打 顺便看看某些公然侮辱知名案件都喷了些什么
很有趣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