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实况] 斗基督机大神 八百个抽奖仔

楼主: wayne880805 (AUKL)   2016-12-25 10:52:27
※ 引述《s24066774 (JJ)》之铭言:
: ※ 引述《dogdogbus (废材叔)》之铭言:
: : 民法中 网络买卖就是一种口头契约
: : 你在网络上卖东西
: : 你要有了口头承诺 契约就成立了
: : 你抽奖没先讲好规则
: : 意图使人家订阅 然后又不履行 会被告的
: : 还好统神被告习惯了
: 这位同学我想你应该不是法律系不然就还是大一
: 上面说得没错网络买卖有履行的义务
: Q:可是统神抽奖的行为有买卖?
: A:民法第 345 条
: 称买卖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移转财产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金之契约。
: 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互相同意时,买卖契约即为成立。
: 统神抽奖只有单方面移转财产,中奖者没有支付价金
: Q:可是订阅有付4.99镁?
: A:4.99镁是你订阅他台的对价而不是让你获得奖品的金额
: 抽奖只是他佛心多送的
: 我们再来看看统神成立民法上啥契约
: 民法第 406 条
: 称赠与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以自己之财产无偿给与他方,他方允受之
: 契约。
: 统神无偿让与奖品给抽奖者,抽奖行为看起来比较像是民法的赠与契约
: Q:取消抽奖的行为?
: A:民法第 408 条
: 赠与物之权利未移转前,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其一部已移转者,得就其
: 未移转之部分撤销之。
: 前项规定,于经公证之赠与,或为履行道德上义务而为赠与者,不适用之
: 所以取消抽奖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简单翻译一下
就是说订阅本身是因为台主开台而不是抽奖
订阅=开台 觉得他很好看 给点牡蛎
而抽奖就是附带出来的活动罢了
所以根本不算是诈欺什么的
退订仔哭哭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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