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这样算诈欺罪吧?

楼主: a127 (毛萝卜)   2016-12-12 18:29:48
※ 引述《Beanoodle (屏东尼大目小栗旬)》之铭言:
: 大家安安
: 乳提
: 我知道大家都讨厌丁特
: 但是芯事件很明显就是精心安排的诈骗手段
: 听说生日斗内就20万了
: 难道那20万都是丁特斗的吗?
: 那不就说明了很多人也像丁特一样被骗了
: 今天要不是海历苏爆出来
: 谁晓得芯还可以骗多久?
: 丁特讨人厌没错
: 但这件事很明显是加害者诈骗手法太过高明
: 一直骂丁特纯粹只是想骂他而已吧?
: 所以芯这样可以构成诈欺罪吧?
应该是可以告诈欺喔,可以搜寻"谢旭圳",今年刚出炉的判决,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05 年易缉字第 21 号刑事判决,
谢旭圳所使用的是剥皮酒店的手法,
利用特种行业女子装可怜诈取被害人的金钱。
诈欺取财罪在结构上分成几个步骤;
一、施用诈术
原本剥皮酒店的争论点是否可以评价为赞助、借贷关系,
但这个判决出来就代表尽管你是因为可怜而捐助他也算施用诈术。
如果芯芯真的是一个男子、又装可怜跟观众要求斗内,
应该就符合施用诈术的部分。
二、使被害人陷于错误
如果斗内的观众全都是因为芯芯是个美女、生活遭遇又困难,
因此而斗内芯芯,应该就是标准陷入芯芯刻意设计的诈术之中。
三、交付财物
必须交付财物,所以那些当工具人的、一起唱歌造势的、当管理员的、当MOD的、
交付真心在刑法是没价值的,所以即使是当工具人也请慎选公主,
不然选到假公主就会觉得很干。
四、财产受到损害
跟第三点雷同,只有斗内的人能告芯芯。
五、具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被害者必须因为美女芯芯装可怜才斗内,
如果你只是因为芯芯打LOL打得超神而斗内,
这样就不能算是陷入芯芯的诈术之中了喔。
作者: z07535755951 (葬影)   2016-12-12 19:26:00
开吉囉 各位 准备一下资料 打个电话给律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