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主征选

楼主: dfcombo (LOL板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6-10-23 13:05:54
> 前言
大家88 我要闪了
> 参选门槛
1. 登入次数 500 次以上 或 本板文章数 10 篇以上。
2. 在本板水桶中日数在 180 天以上者不得参选。
(水桶日数低于 180 天者可发至LoL_Picket板由板主转录至板上。)
3. 参选当下个人资料中退文数为 0 。
4. 须有一定管理时间及耐心,并对PTT操作指令有一定程度了解,最好肝功能良好。
5. Garena / Riot 之 正 / 兼 职员工不得 参选 / 当选 / 担任板主。
> 征选期间
即刻起 至 2016/10/26 13:00 截止
> 参选文章格式
1. 参选文章分类为[参选],标题包含参选人PTT帐号。
2. 参选文章中务必包含符合参选门槛之证明及政见。
> 其他事项
1. 不符合参选资格者发表参选文章、政见过于架空无法实践者视为恶意参选,
依E1板规水桶180天及退文。
2. 参选人于参选期间严禁贿选,违者丧失参选资格。
3. 板主群有权临时修订,或对公告遗漏部分进行补充及说明。
作者: RodrigueZ810 (装小维)   2016-10-23 13:07:00
为何要把你身上的废文拘束器拔掉
作者: cherrycheese ($50)   2016-10-23 13:13:00
QQ
作者: blackcat1129 (MaYA)   2016-10-23 13:19:00
辛苦了~
作者: SanyaMyBride (\桑妮雅最高/)   2016-10-23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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