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rka (aska)
2016-06-05 20:40:39※ 引述《kook90002000 (A_King)》之铭言:
: ※ 引述《Waitaha (Waitaha)》之铭言:
: 版上很多键盘律师
: 我就不卖弄了
: 小弟我非统黑 非统粉
: 仅提供一些我知道的基本法律常识 (有错欢迎指正)
: @我先讲结论 乡民先别急着高潮
: 1.统神作效果 满足观众
: 2.去地检署提告属刑事 无适用法条 => "不起诉"
: 3.委任律师提告民事 => 帐号拿不回来可能性甚大
: 再来 虽然统神收入已经是人生胜利组了
: 真的愿意花自己的钱委任律师打这个CP值低的官司?
: 除非背后有干爹愿意提供金援 做完这个"节目效果"
: 可以嘘了 谢谢大家
: 第87推(以JPTT统计为主) 1000P 纪念逝去的臭臭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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