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统神LOL帐号又被锁 邀大家来地检署“周二看我提告”

楼主: goodforbad (暱称)   2016-06-05 18:34:34
※ 引述《kook90002000 (A_King)》之铭言:
: 1.统神作效果 满足观众
: 2.去地检署提告属刑事 无适用法条 => "不起诉"
: 3.委任律师提告民事 => 败诉可能性甚大
B嘴啦你,乱讲话,什么败诉可能性甚大?
#1NKlOmkq (LoL)
嘘 haha777 : 那这条就可以弄G社啦 06/04 23:56
→ haha777 : 你想得到怎么弄吗?? 不懂就问一下 06/04 23:57
→ haha777 : 其Garena id帐号所有权仍属甲方所有 ←用这条弄G社 06/04 23:57
→ haha777 : 不用懂法律就可以弄了!! 想一下 06/04 23:58
→ haha777 : 在加上消保法 不知哪一条 "有疑有利消费者条款" 06/04 23:59
嘘 haha777 : G社果然不懂法律 烂透了 订了这条砸自己的脚 06/05 00:02
→ haha777 : G社这条规定 订的对G社自己不是很好 :) 有洞可钻 06/05 00:03
→ haha777 : 台湾国民的法律水准怎么都这么低阿 怪不得一堆恐龙 06/05 00:17
→ haha777 : 林北现在没空弄他 简单的生活常识都想不到 脑袋多余 06/05 00:28
都有大神开示了,G社这么大的公司不懂法律,
全台湾的法律水准也很低,这么简单的常识也想不到,脑袋根本多余的。
要弄死G社很简单的好吗?只是我们大神没空,
要打LOL、要开实况,还要PTT教大家法律常识很忙的,
所以才让G社继续作威作福而已。
希望等哪天大神有空,秀一手让我们看看噜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