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罢免板主]
罢免板主需依照群组组规规定,提出罢免连署。
1.申诉者与板主申诉案审理中不能提罢免,必须等案件结束。
2.罢免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200且发表200,于该看板详述罢免理由
供使用者判断,
3.流程:(一经提出有效的罢免案,该板主即不得再行使新增板主的权限。)
a.说明罢免理由,例如板主失职或管理缺失,开启连署。
b.提出罢免者必须三天内在该看板发文告知罢免进行中,
板主要置底罢免通知文。
c.连署结束日后才会以最终票数审核,理由审查会比开板审查严格。
连署门槛依看板人气决定:
一般看板 = 赞成罢免 20 人,且赞成≧反对的两倍
热门看板 = 赞成罢免 50 人,且赞成≧反对的两倍
热门看板指看板人气100以上,取前一周晚上12点整的人气平均为准。
d.罢免案若通过,遭罢免版主半年内不得再申请同一看版之版主;
罢免案若未通过,三个月内不得再对该版主提出罢免案。
愿意连署的板友
请至 ComGame-New 看板
务必填写罢免“理由”,同意罢免请填写具体的理由
范例格式:“同意或不同意,加上理由”
有效连署票必须要有理由和语意清楚
可按推文键重新修改理由或是意见
作者: d86249 看板: ComGame-New
标题: [罢免板主] LoL
时间: Sat May 14 19:43:00 2016
若想加入连署请按 y 回应
罢免板主
英文名称: LoL
板主 ID : VVVV5555
罢免原因:
1.删除大量文章,删文标准不定
2.平常每天上线,管理板务态度消极
3.此位板主本身爱发表拥有撰文态度争议的文章
连署结束时间: (1464435780)05/28/2016 19:43:00 S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