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系列文处理办法

楼主: YamCha (饮茶)   2015-09-29 21:47:40
系列文认定标准:
看板文章两页内,标题关键字相同,亦包括“形”、“音”雷同者,视为系列文。
(如恰巧与系列文章标题雷同,请尽速修改标题。)
 (回文不算在其中。)
系列文罚则:
系列文自第二篇开始,将以B1板规中的撰文之态度有其争议论处。
理由:
根据我自己以往发系列文的经验,
发系列文从来就不是要认真讨论,只是为了想发系列文罢了。
就算是真的想要认真讨论好了,推文也只会帮忙算第几篇而已,
所以还是请换个标题再来吧。
本规定自此篇公告后生效,以上。
作者: jeffery95099 (哈哈肥宅哈哈)   2015-09-29 21:54:00
经验丰富?
作者: ilovegodtone (这是什么)   2015-09-29 2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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