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eremember (风飘)》之铭言:
身为一个经历过诉讼程序的人,也可以来说一下当时的经验。
老实说根本没什么过程就是了。
先说说我的想法,个人针对游戏里面谩骂的诉讼也是抱持着
"没意义,但是被告活该"的想法。
至于我自己的case,老实说,我的想法很简单,最主要的原因是
"听说这样子在部队里面可以请公假出来"。
另外就是我个人对于那种公开的谩骂和人身攻击风气觉得不满,如此而已。
至于自介理面说的,针对板上针对我和斗我的言论。
然后想斗我的,绝对开放,不管你是要写信把我打成工读生或者骂我全家
怎样的,都没问题,我也不会因此桶你或者告你。
我是不知道这跟在实况里面谩骂和人身攻击有什么关联就是了。
毕竟当时请对方来信跟我讨论(战)也没后续,只看到在实况做效果和攻击。
然后就是来说说当时的情况。
10月中直接去地检提告。
11/19入伍
大概12月初被第一次被检察官叫去询问,成功岭的POA带我去
然后赚了一天公假跟下午的网咖时间。
之后一直到2月左右看到对方被传唤的新闻,但没有传唤我。
之后就一直没消息,直到7月看到对方被法官判有罪的新闻。
而我则一直到8月中才收到法院寄给我部队的通知,因为之前有先跟
地检署说我人在当兵,通知要寄到我单位。
而我单位在神冈,7月的时候人在埔尾下基地,于是国军非常有效率的
隔了一个月才把通知从神冈转到人在埔尾的我的手上,当晚还被营长急召。
于是乎,从头到尾我根本没有机会出庭。
但老实说也没必要就是了,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要和解,而看起来
我没出庭对方也是被认为有罪确认。
至于法官跟检察官怎么判,怎么跟对方说的,老实说不是我的问题,
我也不理解,基本上就是交给司法去做判断。
所以从头到尾我只赚了一天,还有在成功岭的时候被营长他们认识,
说是第一个因为告人而不是被告要出去的人。
故事的始末大概就这样。
回到这篇原案的case,在游戏内或者任何公开的网络接口上还是
谨言慎行比较好,技术好一点用酸的用嘴的,不会被告也不会被桶,
你顶多被讨厌而已,像我一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