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防挖角及反干预政策公告

楼主: ravanna (miyabe miyuki)   2015-06-11 16:57:01
http://lol.esport.garena.tw/news/news_info.php?nid=2610&category=0
Riot 原文:【INTERREGIONAL ANTI-POACHING & ANTI-TAMPERING POLICY】
防治恶意挖角的相关制度对于组织间的稳定性和竞争公平性是相当重要的。所有交易应当
在选手、管理阶层和买方队伍都知悉的情况下进行。
因此,自今日起,我们将要对各区域制定防挖角条款及反干预政策。原先我们并没有对相
关情事作出应对的规范,但随着各地区中选手的转队成为常态,这样的一个保护措施便有
了其必要性。你能够在 lolesports.com/about 找到完整的规范、依据和目前受到保障的
名单。
为什么这会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在赛季中,选手们不应该因为受到来自其他队伍的挖角而影响了比赛的表现。
当选手与队伍间的合约开始生效时,选手就应该在期间内全力为他所效力的队伍进行比赛
。而不应在赛季中因为受到来自其他队伍的邀约而私下达成转队协议,这样的行为对于队
伍和整体环境都不是一件好事。
这并不代表我们认为选手不能转队或不能去寻找最适合他的队伍-事实上选手们的合约中
通常都有买断条款,并能与所属队伍的管理阶层讨论转队的可能性、或在现行合约结束后
与其他队伍达成协议。
合约基本上必须要保障的权利有二:对选手而言,合约最重要的功能即是稳定性和薪资的
保障;对队伍而言,合约除了保障他们签下的选手能够稳定的为队伍效力以外,当选手想
要离开队伍时,管理阶层应该拥有参与讨论的权利。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而防挖角条款能
够确保这一点。
你能够在 lolesports.com/about 查看全球同步且即刻生效的完整条约。
防挖角及反干预政策是什么?
队伍成员或相关人士不得邀约、利诱或与在联盟认可之合约内之其他队伍的第一级联赛选
手讨论雇佣事宜。同时,在联盟认可之合约内的选手,不得公开征求交易、直接与其他队
伍成员或相关人士联系。如有雇佣相关的讨论未在双方之管理阶层的同意下进行,则联盟
将会酌情对所有参与讨论的相关人士进行相关惩处。
如任何队伍有意与在联盟认可之合约内的选手协商转队事宜,他们必须先行知会选手所属
队伍之管理阶层。
注意:当两队达成初步共识并开始相关协商之前,必须由双方队伍的管理人员先行以电子
信件知会该区域的赛会单位。
尝试进行挖角的买方队伍和相关人士(寻求进入联赛的业主等)亦会受到惩处,如违规情
事严重则最高可处禁止参加Riot 认可之联赛与电竞相关活动。
如果我想要延揽一位选手,我如何得知他现在是否在合约内?
队伍可以查询选手目前的合约状态。
数据库中包含选手合约的中止日期,同时也包括队伍的连络方式。资料会在每个季赛开始
时更新,并在赛季中定期因应各队队列的改变更新。
此数据库的用意在于队伍与队员间交易的便利与合法性。当有在联盟认可之合约内的选手
合约未被列入时(通常发生在新加入的选手),买方队伍仍应该主动联系其队伍之管理阶
层人员而非选手本身。
如果我目前在合约内,但我想要离开我目前的队伍,我的选项是?
在合约内的选手禁止与其他队伍的相关人士私自联系,但他们能:
●公开表示他们的离队意愿,并鼓励有兴趣的队伍与他们的管理阶层联系。
● 但不得公开或私下对特定的队伍表达转队意愿,或与该队的管理阶层接洽。
●如买断条款存在,执行他合约中的买断条款
●在合约结束后与其他队伍联系(对大多数选手而言意即休赛季时)
限制条件释疑:
●队伍与相关人士不得与选手进行讨论。
●队伍之间可直接讨论选手交易事宜。
●在合约内的选手不得直接参与两队管理阶层之讨论。
●未在合约内的选手可自由与队伍联系,反之亦然。
为何要有这个反挖角政策?
防治恶意挖角的相关制度对于组织间的稳定性和竞争公平性是相当重要的。在赛季中,选
手们不应该因为受到来自其他队伍的挖角而影响了比赛的表现。
当选手与队伍间的合约开始生效时,选手就应该在期间内全力为他所效力的队伍进行比赛
。而不应在赛季中因为受到来自其他队伍的邀约而私下达成转队协议,这样的行为对于队
伍和整体环境都不是一件好事。
这并不代表我们认为选手不能转队或不能去寻找最适合他的队伍-事实上选手们的合约中
通常都有买断条款,并能与所属队伍的管理阶层讨论转队的可能性、或在现行合约结束后
与其他队伍达成协议。
合约基本上必须要保障的权利有二:对选手而言,合约最重要的功能即是稳定性和薪资的
保障;对队伍而言,合约除了保障他们签下的选手能够稳定的为队伍效力以外,当选手想
要离开队伍时,管理阶层应该拥有参与讨论的权利。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而防挖角条款能
够确保这一点。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来たな)   2015-06-11 17:02:00
都挖的差不多了才反挖角
作者: Predrag26671 (这个人非常懒)   2015-06-11 17:02:00
早该有类似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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