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R88964 (Blach)》之铭言:
: 刚刚看完
: 先做个简单的重点整理
: 看之后有没有人想弄个整个事件的懒人包
: HKA血汗工厂澄清
: 1. 去年养HKA三队就花了一千多万 有心推电竞却被恶意抹黑
: 2. 当初MAX代打被抓然后禁赛 HKA薪水照付 也没有扣款
: 3. Hkam没打进LNL一整年没有比赛可打 薪水还是照付 一毛没少
: 4. HKA两队解散时 合约上写的是赔1个月的薪水 不是额外多赔一个月
: 实际上HKA给了55天的薪水
: 5. 没饭吃是因位管理不当 跟大家道歉
: 6. 厕所和机票没修是假爆料。有发誓一定有出钱修过厕所
: 另外出示了PASA回香港的机票和收据
: 7. 不给开冷气也是抹黑,有出示去年夏天的电费表
: ZIV董事长事件
: 1. HKA为了让ZIV合法工作 建议ZIV成为董事长
: 因为用旅游签证来香港打比赛是违法的
: 2. ZIV当董事长HKA并不会节到税 HKA反而会增加额外的开销
: 因为税是按人头算的并不会减少 开不开公司都不会影响开支和税金
: 3. 为了让ZIV合法打比赛,HKA付了开公司的费用
: 4. 当初签约时有中文合约和英文合约(一式两份?)
: 此外在香港开公司还有政府专门在监管 如果不是本人同意根本开不了
: 5. 开公司的钱是HKES付的(几万元) 公司所有权归ZIV
: 6. 公司的管理费不是每年上千美元 而是每年105港币 结束公司的费用则是一420港币
。
: 7. 保留公司可以方便ZIV以后来香港发展,或是赠送给其他人
: (这样别人就省了开公司的费用?
: 8. HKES好心提醒ZIV要记得申报年报(不会英文ORZ
: 蟹老板怕选手被骗前来帮忙 蟹老板误会认为是香港人诈骗台湾选手
: 但其实只是误会
: 9. 钟老板在自己FB上发抒情文 蟹老板以为是说ZIV 然后就留言
: 钟老板当时觉得很奇怪 当下口气有点不好 跟大家道歉
: 其他
: 1. 丁特 JJ 是和其他人都是用台湾分公司的名义签的
: 所以都不是董事长(说好的送公司呢?QAQ)
: 有缺的帮补~谢
: 心得:
: 到底管理费是几百港币 还是几千美元阿?
: 搞得我好乱啊
: 有没有香港金融方面的专家来分析一下?
问了ㄧ下公司的会计师
香港公司成立后,每年必须向港政府缴商业登记证费用(2450港币)还有周年申报费用(
105港币)
钟先生说的105应该是这个吧
补充
下列情况可获商业登记费的豁免:
1.一般买卖营业,平均营业总额每月不超过1500港元;
2.服务性行业,平均营业或收入总额每月不超过450港元。
管理费105是必缴 但2450不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