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关于reddit上HKES的卦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3-05 10:52:47
※ 引述《letyouselfgo (坚持才知为何)》之铭言:
: 前文述删
: 看过原文后小弟猜测事情原委应该是如此,
: 因ZIV无法合法取得在港工作证,
: 故钟老板为便宜行事以ZIV个人名义在港开设所谓的纸上公司,
: 在台湾称为OBU帐户(境外法人之境内公司帐户),
纸上公司是纸上公司,极低成本仅有公司之名,有些甚至连商办都没租的公司
境外公司是境外公司,国外的都叫境外公司,国内就境内了
OBU帐户是OBU帐户,境外法人可以在国内申请OBU帐户(所以这帐户是开在台湾)
并没有境外纸上公司称为OBU帐户这种事情
而是想搞个OBU帐户,必须弄个境外公司出来
所以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在"境外"设立一个"纸上公司"然后在台申请"OBU帐户"
: 此种帐户因每年需缴付规费以取得存续証明,
: 故当时由钟老板代为缴纳年费并直接将薪资汇入该帐户,
: 以规避在港工作无证无法申报薪资之问题(猜测),
关键字有节税+签证+开公司
我记得早期HKA是在香港打的没错吧? 如果这点正确
那么根本就没有申请OBU的必要
HKA要付薪水给Ziv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用旅游签进去,直接给钱
但这样就会变成打黑工,不能被查(偏偏电竞选手还要宣传、比赛直播)
HKA付出去的薪水也不能做在帐上,税务不利
所以Ziv在香港变成大老板之后,就解决了签证问题
HKA支付薪水等于是跟Ziv老板的交易,所以款项进Ziv公司的香港帐户即可
HKA可以合法报税,因为这是交易,是公司支出,可以做在帐本上面的
(同时,这样HKA可能也不需要雇佣Ziv了,还可以多省一笔雇佣相关费用)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解决Ziv的签证与工作权问题,因为按照HKA的情况
申请工作签证失败的可能性很高,单纯浪费时间
薪水也可以直接汇给Ziv的香港帐户,当然要另外开个在台OBU帐户也可以
但这有点是脱裤子放屁的行为....因为OBU只能收外币,也不能直接转台币
必须要转汇出去后再换成台币
单纯税金跟相关费用上面来看好像百利无害
但考虑到开设纸上公司得相关费用,对Ziv其实是不利的(对HKA则是利多)
我是不知道Ziv薪水有多高啦,月薪20万的话就开吧,如果少少几万
去搞一个境外纸上公司根本就是嫌钱太多
: 待ZIV离队后该OBU帐户代办公司仍向挂名负责人的ZIV索取年费,
: 或者须支付规费以结清该帐户,
一年几千美金有点诡异
可能是把当初开设费用也灌进去,或是把每年会计师的费用也算进去了
: 但因ZIV已离队钟老板便不愿再代为缴费要求ZIV自付,
: 所以才有今天蟹老板为ZIV抱不平的状况产生。
蟹老板抱不平是很合理的
用Ziv名字开纸上公司不是问题,反正在队期间是HKA支付
但是当Ziv离队后却没有一并处理掉这纸上公司?
这很明显是在搞人
以往西门被TT搞的事情我觉得是他活该,中文合约不看清楚怪谁
要求一个非从事商业,才20来岁的年轻人完全看懂所有的英文商业合约
而且要独自处理境外公司相关事宜,这显然是一个过分的要求
(当然乡民也可以怪Ziv怎么不请律师啦,怎么不找顾问啦....etc)
而我觉得这也不是合约的问题,按此情况设立一个香港公司不能说是坏事
但钟培生明知有这间公司存在,在队员离开的时候就故意留在那
冷眼看Ziv准备被讨钱? 这根本是挖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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