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HKEsports 新声明

楼主: godshibainu (神柴)   2014-10-08 22:33:09
AHQ声明:
一、HKE与我司协调商谈后,ahq团队决定无条件转让GoDJJ与Awei优先续约权。
HKA声明:
二、本公司从来没有参与商讨或协商。
三、本公司从未听闻任何无条件转让的待遇,雇用选手一事纯属本公司决定和该选手之
意愿。
四、本公司从未需要任何其他公司同意转让之条款,所谓的优先续约条款毫不影响本公司
雇用该选手。
五、本公司清楚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但有鉴于台港电竞业正在健康发展、日益进步,
本公司必须要全力专注于推动电子竞技产业,不希望伤及行家中的和气,故暂不行使追究
的权利。
看起来HKA自认比AHQ更了解法律,才会发表这种声明。
也认为若依法追究,可以有追究的权利,只是暂不行使。
想请问懂法律的大大:
1.我相信AHQ和HKA都不会平白说空话,两方沟通一定有,只是AHQ认为是协商,HKA不认为
所以可能就是所谓的因为没正式?没白纸黑字?没会议纪录?等等的关系,AHQ可能只
是电话或视讯等的沟通(纯属个人臆测),这样不算协商过?
2.应该是有优先续约条款这种东西吧?!两方都没有否认过有这种东西,那这种东西是否
 有约束法力能约束选手迳自与他它公司,或它公司私下与合约未到选手之间的联系?而
 若要续约,选手是否没得第二个选择?但选手已有决心,AHQ也愿成人之美故不阻挠?
 毕竟强人所难留下的选手也不会尽心尽力吧。
3.第二点算不算得上是一种转让?若第二点成立,AHQ可能认为我这是无条件
转让,HKA却认为没有这种转让说法的空间。
个人猜测AHQ可能做法比较人情世故台湾风,碰上英皇法律细节风的香港人有点好心被雷
"尖"吧?!
作者: money1992922 (阿哭哪妈踏踏)   2014-10-08 22:53:00
AHQ要不要出来讲啊 都被讲成这样了约到了怎么还转让给AHQ? 爽钻?
作者: Luciferspear   2014-10-08 22:59:00
至少这件事情很麻烦可以确定 不然UDJ之前那边不能谈@lovew811159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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