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慎入================================
大家好,我是键盘法官。今天看到公告文的时候我完全感受到大家在呼唤我。
很高兴这次Po11邀请我来针对这次的事件做一个咨询说明。
在这个板上要说话我想应该要先报一下牌位
http://i.imgur.com/TAh4Zfx.jpg
我简单自介一下,目前我是法院铜牌人士,
同时也是站务-网络诉讼板(LawsuitSug)板主。
主要负责PTT上面所引起的诉讼案件做一个咨询服务。
之前处理过八卦板讼棍事件、男女板龙王事件、女孩板等等
有在爬这些板的都可能看过我的置底法院案件SOP流程
"甘,阿你又不懂英雄联盟,你怎么会处理这个?"
搜寻一下我的ID就可以知道我刚打上白金,板上也有心得文
我每天下班就当统粉,案件处理完后会喊太神啦CARRY
隔壁学长姐不知道什么是DB2或是87我也会很温馨的解释给他们听
下班后除了八卦板就在LOL板上爬来爬去。
相信这样的自介来对这系列的案件作说明,
应该是没有任何的不妥或是不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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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可能会遇到的诉讼案件及相关处理流程’
其实在LOL上面的纠纷大部分都是妨碍名誉罪章的部分,
又在LOL相关论坛里面显得更为明显,这次的事件也不例外。
妨碍名誉罪章大概又以“公然侮辱”和“诽谤”为主。
至于要件为何后面我会在解释,我们先就流程的部分来跑。
A、被告了以后要怎么办?
(1)警察的警讯笔录部分,没有强制性,但尽量配合。
告诉人到警局报案后,不管你在哪里,就会收到警察通知你要做警讯笔录的通知书。
不管你在哪里,警察都会把通知书寄给你,因为他们是根据IP位置下去做发送。
所以,如果你是租屋,大家都共用网络,这时候你的房东可能就会收到开庭通知书。
如果你是在家,网络挂在老爸名下,那么你老爸就会收到通知书。
因为警察只是根据网络使用这名称下去查。
简单的来讲,警察就像是一个柜台窗口,他们只做最初步的动作,没有强制性。
就像你今天进去百货公司的柜台服务处这样,他们只是一个第一线的窗口。
收到了警讯笔录通知书后不去会不会怎样?
老实说,不会怎样,除了通知书没有强制性外,
时间到后人没到,警察还是要把案件送进地检署。
再加上,检察官一般来讲还是会重新再问一次,有去做警讯笔录,只是让检察官
会有一个初步的框架在,当作一个办案参考的依据。
(2)检察官/检察事务官的开庭传票:一定要到 & 声请职权移转管辖
传票,这个就是有强制性的,没有理由无故未到,检察署会请警察去带你过来。
这个动作叫做拘提,拘提没有到,就是通缉。
“甘,我在屏东,但是传票写说要去台北地检署怎么办?”
这时候你可以打电话+写声请移转管辖状,将案件移转到你的所在地。
“键盘法官你以为我是87唷,我看加航就没有移转成功阿,骗肖”
我只能说,每个单位的作法会有一点不同,声请归声请,会不会过又是一回事。
有些单位可能就会直接职权移转管辖,少件事情。
有些单位就会要求来开一次庭,确认身分后帮你移转管辖。
有些单位,就认为他们一样有管辖权,不一定要给其他地方去进行裁判。
老实讲,在我处理过这么多PTT的诉讼案件,几乎很少不给移转管辖的。
连4X猫用香香豆+粉红色信纸都可以移转管辖成功了,
毕竟大家的想法都是一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统神的情况是原则中的例外,只要你没有和统神一样群嘲
一起怒喷检警+司法体系,原则上都会过。
至于声请移转管辖状在哪里?
‘司法院→书状范例→刑事诉讼→声请移转管辖状’
抓下来写一写寄过去就有了。
PS:阿不是要以被告所在地为主?为什么会有转不过去的?
以原就被,那是民事诉讼的概念,这是刑事案件,用法不同
所以才是依职权移转管辖,是由检察官来决定能不能转的。
(3)静待结果,不起诉/起诉。
要多久才会有结果?老实讲等个半年一年都有可能。
为什么?因为我们还有更重要的案件要办,在没有案件迟延的情况下。
我们绝对不会把这种案件列为优先结束的考量。
去年5月的案件,现在大家才陆续收到不起诉书。
http://ppt.cc/v-E6
PTT呛人奥客、死鲁蛇 12乡民不起诉
不起诉的话,恭喜你当然就可以吃个猪脚面线洗洗睡了。
起诉怎么办?我的人生黑白要被抓去关了??????
起诉,是指检察官认为你有犯罪嫌疑,改送给法院去进行审判。
仔细想想统神的案件,一开始也是跟检察官在周旋。
后来也是“起诉”后,才移转到法官那边去。
变成是 统神X法官X检察官 的三方战斗。
起诉不代表你就被定罪了,只是检察官认为有足够的犯罪事实和嫌疑
送交给法官去审判。
然而法庭攻防战,举证、辩论,就是左右著判决的关键了。
!!!!!!!!!!!!!!!!!重点!!!!!!!!!!!!!!!!!!
这种案件,大部分都算在简易刑事案件,
简易刑事案件,是可以不用开庭就直接裁判的案件。
因此被起诉的话,可以选择写答辩状或是写状纸要求开庭。
之后法官会决定要不要开庭,或是罪证确凿直接给予判决。
(4) 和解,大家以和为贵。
‘键盘法官,我想要和解,什么时候可以提出和解?’
从检察官侦查开始,到起诉后,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前,都是可以和解的。
当然,和解不是一方说好就好,而是双方对于这个案件有共识。
之前的讼棍、诉讼蟑螂就是利用一般人害怕司法
在检察官起诉结果出来之前,就写信说:
“你想想起诉后你会有前科纪录在,还要跑来跑去,家人担心,
之后刑事要被罚一笔钱给国家,还要赔偿我就要各支付两笔钱,
你跟我和解我就把案件撤掉,公道价我收你1~2万就好”
就是有人怕事情,所以就会接受交易,这种人就越来越猖獗。
其实,根本就都不起诉居多,就算要和解,起诉后再来和解也还是来得及。
不过现在经过大力宣导后,讼棍和诉讼蟑螂就慢慢的比较少一点了。
可能跑到别的地方钓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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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流程,我尽量写得清楚,但是更详细的部分
其实可以到站务-网络诉讼咨询板(LawsuitSug)看下面的置底公告
会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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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人骂我,侮辱我,怎么办?
其实告人简单的多。
就是把相关证据收集好后,直接去离你最近的警局报案。
接着就等通知,一步一步跑完就好,没了。
‘键盘法官,会不会太扯?怎么被告和告人差这么多?’
事实就是如此,滥诉这个问题在台湾一直很严重,
所以法律给了被告一个“无罪推定原则”。
也就是站在被告席上面的被告,一开始我们都是相信无罪的。
告诉人,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推翻被告的无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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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被告的人警讯笔录能去就去,不能去就跟警察说你无法去
直接把案件送去地检署,接着声请移转管辖后,就到你所在地的地检署
花个半天校外教学,接着静候通知。
告诉人就是到警局提告后,剩下的就按照通知书的通知时间一个一个跑。
=======================对于本次事件看法==========================
一、就板主的部分而言
老实讲,我认为每个来这边当板主的人都要给予最大的肯定
因为这个位置就是早被黑晚被黑的差别。
事实上西抠我觉得他管板上面真的没有太大的问题。
之前的嗨爪我也都很支持他们在管理的作法。
只可惜两个人到最后的结局都是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
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当结局出来的时候,真的有救赎和补偿的感觉吗?
没有,几乎这类型的案件到最后的结局除了空虚还是更多的空虚。
每次我在打LOL看到屁孩在那边嘴的时候,我也真的想要截图告死他们。
每次我在PTT上面被酸的时候,我也真想要用司法玩死他们。
但是,我没有这样做过。
“当你对抗怪物的时候要注意,别让自己在过程中不自觉也变成一头怪兽;
当你望向深渊的时候,别忘了,深渊同时也回望着你。”
当年出来竞选板主的时候,都是一个对抗怪物的身姿,但是随着各种吹捧
管板,开始慢慢走向深渊,成了在对抗怪兽的那头怪兽。
成也乡民,败也乡民,全部都是虚华无实,当提告的时候很高兴没错。
但是这类型的提告大多都是不起诉收场,告诉人成了更多的法院认证。
更不用说现在有很多的司法人士主张应该要效法国外将妨碍名誉罪章除罪化
我赞成统神的说法,阿想喷就喷阿,就只有台湾还在有刑事案件。
国外早就改成民事案件处理就可以了。
西抠提告的部分,这是他的权利,当然我尊重,毕竟有些酸民的嘴实在太超过
给予一个教训是理所当然,我也表示支持,言论自由不该无限上纲。
但是,真的所有的人都有这么超过吗?
每当我想要告人的时候我都会想想上面那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