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团队的薪水问题

楼主: xicco (小王子。)   2014-06-11 00:02:22
※ 引述《A876556 (汪)》之铭言:
: 意思就是,依我当时的社会经验,只要他耍点手段,大可以玩死我..
: 我自己本身目前也算是资方,我也当过很久的劳方。
: 所以我很懂劳方的苦..
: 曾经我很讨厌惯老板..
: 但是我必须说,当我是资方..如果劳资冲突..
: 我现在只能用资方的立场思考,因为我也想活下去..
: 因为如果公司不赚钱,是一起死,很抱歉....
虽然有点离题,但我还是想回应一下。
因为刚好我最近接到一个电视通告,是要聊聊类似这方面的问题。
其实劳资双方本来脑袋思考中的东西就不一样,
劳方思考的是,我付出的劳务是否能够得到合理报酬,
资方思考的是,我付出的成本是否能够得到合理报酬。
作为劳方的好处是,有劳基法保障基本薪资,
坏处就是当基本薪资远远追不上物价的时候,劳方就会成了被剥削的一方。
很可惜的是现在的台湾政府与财团同在,
因此我们以目前的情况看来,劳方被政府+财团打压,而且无法翻身。
(这边不谈能力高低,因为即便是能力最最低下者,
只要愿意付出劳务,政府就应当保障其薪资的合理性,
因为这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能力低下者的问题。)
资方则需要承担额外的风险,相对的报酬也高出许多,
但是“不赚钱”的责任与风险,我认为不该移转到员工身上。
(不过台湾大家都喜欢搞共体时奸这一套,颇呵。)
身为老板要做的事情应该是:
1.找对的人
2.做对的事情
讲得简单又明白的情况下,就是如此而已。
这两项跟劳方完全无关,
因此转嫁风险与成本到劳工身上是非常不合理且不负责任的事情。
不赚钱绝对是因为“老板没有能力”,而不是“员工能力不足”。
因为拥有人事任免权的是老板,而不是员工。
拥有最终决策权的也是老板,不是员工。
作者: hank11235813   2014-06-11 00:26:00
键盘号召有梦最美 早点洗洗睡
作者: eternalwrath (lichking)   2014-06-11 02:31:00
西抠各种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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