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亚洲统神遭检狂电 英雄联盟变星际联盟

楼主: pingtung5566 (屏东5566)   2014-05-23 18:45:12
※ 引述《s1135187 (@_@)》之铭言:
: http://ppt.cc/tc3g
: 人气电玩“英雄联盟”知名玩家亚洲统神张嘉航,因去年在网络上辱骂版主“智障”,还
: 骂警察是“小屁孩”遭起诉,台中地院下午开庭,法官问统神“认不认罪?”统神回说:
: “不认罪!”并指起诉内容有误,他未辱骂钟姓警察,也不认识PTT王姓版主、网友“嗨
: 爪”是谁,他辩称自己指的不是现实世界的“人”。
: 统神不认罪及主张网络世界与真实世界无关论,“惹火”公诉检察官陈永丰,陈大声质问
: :“在网络上这样可以吗?你不认为你有错吗?台北那个(指郑捷)也不觉得他哪里错”
: 、“网络世界就可以鼓励这样?”、“如果你认为这只是网络对话,完了、那完了,网络
: 变成另一个人,那是你自己的见解,那个‘星际联盟’(意指网络世界)的规定。”
: 统神被检察官质问到涨红脸颊,他努力辩解强调说:“网络世界的言论除非和现实生活可
: 以相连、牵扯到现实中的人,否则不该被认定是犯罪。”统神激动的说:“网络世界千奇
: 百怪,有人一上线就故意要挑衅你、骂你,有从非洲来的、香港来的,大家骂来骂去、骂
: 三字经,网络上嘴炮的事太多了。”
: 检察官不满统神看法,继续砲轰:“你以为只是嘴巴讲一讲,但是很多实例,把网络的街
: 头战搬到现实生活,以为打一打不会痛,认为网络也是这样教训的”、“这种事不管,以
: 后会弄成大事”、“如果你一直认为这样没错,以后可能就会再犯”、“如果你觉得冤枉
: ,请个大律师来主张,改成你们‘星际联盟’的法律。”
: 检察官痛斥统神:“大家躲在萤幕里、沈迷网络里,只要是远距不是面碰面,角色扮演没
: 有人格权,与现实行为不同,这是你的法律认知,你可以去考司法官了,那是星际联盟的
: 规定。”统神则强调:“我是网络实况主(指电玩实况主角),我没有沈迷网络。”
: 双方你来我往,承审法官则始终“镇定”,看着检方砲轰和统神涨红脸辩解,最后法官告
: 知统神:“是检察官起诉你,法官是中立审判,你可要求调查证据或传唤相关人。”统神
: 要求传唤钟姓警员等人,证明他并未辱骂他们,已获法官同意。
: 至于统神以自己住在桃园为由,希望将案件移转到桃园地院审理,法官指出因告诉人住在
: 台中,对方发现张男骂人的地点也在台中,所以案件无法移转管辖,全案6月23日再开庭
: 。
: 庭讯后,统神相当不悦的说:“检察官根本不听我说,如果照检察官这样讲,就大家一起
: 告,我也要开始告人了。”他激动且语气拉高说:“网络与现实相关的才能连结啊!网络
: 上说我要杀人,犯了什么罪?真的杀人了,就把他抓起来呀!”统神并说:“法律若要规
: 范嘴砲不好,就规范吧,我也无话可说,那就大家来告,我不认罪是希望透过这个案子,
: 把网络世界的规范弄清楚。”(许淑惠/台中报导)
虽然从这篇报导不能完全看出法庭上的攻防
可是光从引用检察官的发言来看就知道有多夸张了
如果这样真的被判有罪 简直就是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我不知道航航现在有没有请律师
但是光看新闻内容这样跟检察官对话太不利了
请航航找一个好一点的律师吧
如果资金上有困难 统粉应该也愿意在这样的情况给予多点帮助
请航航理解他现在不单单是为了自己而战斗
而是为了在网络上经常嘴砲发言的大家
也希望这次的案件能成为之后的法学典范
作者: s687s687sdf1   2014-05-23 18:49:00
对于这种检察官我只能说 爽钻 连基本游戏都不知道
作者: s687s687sdf1   2014-05-23 18:50:00
法庭打打嘴砲 笑了
作者: Luciferspear   2014-05-23 19:05:00
( ′_>`)只能说物以类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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