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024国立台湾文学馆台湾文学奖 (5/15)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4-05-02 17:41:13
2024国立台湾文学馆台湾文学奖奖励作业要点
中华民国113年4月11日文学公字第11330006532号令修正
一、国立台湾文学馆(以下简称本馆)为办理台湾文学奖,激励各种原生内容之创作,以
彰显台湾价值、活化文坛生态、增加文学创作人口,特订定“国立台湾文学馆台湾文学奖
奖励作业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二、奖励对象:具中华民国国籍者。
三、奖励项目及金额:
(一)图书类
1. 范围:类型不限之文学图书,包括小说、散文、新诗、非虚构书写、剧本及其他评审
委员认定属文学作品者。
2. 入围:数额至多三十名,获颁入围证书一式。
3. 奖额:金典奖,共取八名。其中一名为“金典奖年度大奖”,奖金新台币一百万元,
奖座一座;七名为“金典奖”,奖金每名新台币十五万元,奖座一座。另为鼓励第一次出
版文学作品之作家,特设“蓓蕾奖”,共取三名,奖金每名新台币十五万元,奖座一座。
(二)创作
1. 范围:含剧本、台语文学、客语文学及原住民华语文学四种。
2. 每种入围数额若干名,获颁入围证书一式。
(1) 剧本创作奖,取一名,奖金新台币三十万元,奖座一座。
(2) 台语文学创作奖,每年办理小说、散文、新诗文项征奖。小说项取一名, 奖金新
台币十万元,奖座一座;散文项取一名,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座 一座;新诗项取一名
,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座一座;前揭各项奖额得从 缺并得流用。
(3) 客语文学创作奖,每年办理小说、散文、新诗文项征奖。小说项取一名, 奖金新
台币十万元,奖座一座;散文项取一名,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座 一座;新诗项取一名
,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座一座;前揭各项奖额得从 缺并得流用。
(4) 原住民华语文学创作奖,每年办理小说、散文、新诗文项征奖。小说项取一名,奖
金新台币十万元,奖座一座;散文项取一名,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座一座;新诗项取一
名,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座一座;前揭各项奖额得从缺并得流用。
四、参选作品条件:
(一)图书类
1. 须由本国出版社出版之作品,含电子及自费出版,惟电子和纸本形式皆有出版时,以
纸本为主,并须有国家图书馆预行编目及国际标准书号(ISBN)。
2. 图书类出版日期以当年度征奖简章公告之。
3. 以华语文或台语文、客语文或原住民语文写作。
(二)创作类
1. 主题不限,惟剧本须是现代舞台剧剧本,以华语或本土母语书写,可上演七十分钟。
2. 原住民华语文创作,如以族语创作,须附华文对照。
3. 每种奖每人限投一篇作品;进入决审者,颁予入围证书一纸。
4. 参选作品须为不曾在任何媒体以任何形式(含网络及公开读剧会)公开发表或演出、
且须为不曾参加其他征奖活动之作品。若违反本项规定,将撤销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
座。
五、报名时间:依该年度简章公告时间办理。
六、报名文件及程序:
(一)报名文件:先于网络登录报名,再将报名资料邮寄本馆(报名表及同意书于年度简
章公告), 并附参选作品一式10份。
(二)收件方式:
1. 申请单位或自然人应于申请截止期限内,检具所有申请报名资料(含参选作品) ,并注
明申请项目,以挂号邮寄或亲送本馆,邮寄以邮戳为凭;亲送者以本馆收 文单位所载日
期为准;逾期申请者,不予受理。
2. 所有申请报名文件,不论获奖励与否,恕不退件,申请者亦不得要求退还。
七、评审作业:
(一)本馆将就申请者资格、申请者应备文件资料及应载内容进行书面审核,未符合者,
通知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补正仍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本馆聘请专家、学者若干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其组成必须符合任一性别比例达三分
之一以上,并另订评审委员会设置要点。
(三)评审委员应遵守利益回避原则,秉持超然公正、严谨负责之态度从事评审,并不得
参与同年度该奖项之参选。
(四)评审分资格审查、复审及决审三阶段,评审结果经本馆核定后公告并通知获奖者,
评审委员名单亦一并公告。
八、注意事项:
(一)本馆馆员不得参加本作业要点之奖励。
(二)本类奖项之奖金、奖座及证书皆归著作者所有。
(三)入围者或得奖者,如有违反性别平等相关法令规定,经检察官提起公诉者,本馆得
视情节轻重撤销或废止其入围、得奖资格,并追缴其已领得之入围证书、奖座及奖金。
九、本要点相关事项如有疑义或其他未尽事宜,由本馆解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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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立台湾文学馆台湾文学奖奖励作业要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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