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第22届文荟奖 (9/9)

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3-06-01 00:41:58
官网 https://enableprize.chcsec.gov.tw/home.aspx
【第22届文荟奖】征件公告说明
第22届“文荟奖—全国身心障碍者文艺奖”征件简章
一、 活动主旨:
为完善艺文支持体系,落实多元文化,“文荟奖”鼓励身心障碍者从事艺文创作,分享创
作视角。
二、 指导单位:文化部
三、 主办单位:国立彰化生活美学馆
四、 承办单位:木兰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五、 参赛资格:
(一) 文学及图画书类:中华民国国民,以领有卫福部身心障碍证明(身心障碍手册)者
为限。
(二) 心情故事类:为长期陪伴身心障碍朋友之社会人士参加,需检附被陪伴者之卫福
部身心障碍证明(身心障碍手册),及投稿人与该员关系之说明。
(三) 每人参赛作品以1件为限。(不可跨类组报名或一类组2件)
(四) 为鼓励更多新秀参与,凡获第21届文荟奖各类第一名者,本届谢辞报名。
六、 征件主题:本届无征件主题,作品名称由参赛者自订。
七、 征件类别:分文学、图画书及心情故事。
(一) 文学类:
1. 参赛组别为大专社会组及高中(职)、国中学生组。
2. 文体不拘,字数以3500字以内为限,请勿超过。
3. 采电脑缮打,请用A4纸张,直式横书,细明体12级字。
4. 如采稿纸书写者,请以正楷叙写并誊录清楚(字体工整)。
5. 请提供作品一式4份,并采左侧装订送件。
6. 甄选稿件上请勿书写作者姓名,亦不得加注任何记号。
(二) 图画书类:
1. 参赛组别为大专社会组及高中(职)、国中、国小学生组。
2. 绘本,不限媒材,每件作品以8开(380x260mm)或16开(260x190mm)之画纸平面画作
(不装订)。
3. 最低2幅最多10幅插画。
4. 搭配文字者以800字以内为限,或不搭配文字(含0字)。
5. 采电脑绘图者,请输出8开(380x260mm)或16开(260x190mm)1份(不装订),复本3
份(A4尺寸彩色影印左侧装订),共4份。
6. 手绘者,原稿1份(不装订),复本3份(A4尺寸彩色影印左侧装订),共4份。
7. 甄选稿件上请勿书写作者姓名,亦不得加注任何记号。
(三) 心情故事类:
1. 参赛者为社会人士,需检附陪伴者之卫福部身心障碍证明(身心障碍手册),及投稿人
与该员关系之说明。
2. 撰写长期陪伴身心障碍者之文字故事。
3. 每件作品文体不拘,字数以1000字为限。
4. 采电脑缮打,请用A4纸张,直式横书,细明体12级字。
5. 如采稿纸书写者,请以正楷叙写并誊录清楚(字体工整)。
6. 请提供作品一式4份。
7. 甄选稿件上请勿书写作者姓名,亦不得加注任何记号。
八、 各类录取名额及奖励(总奖金101万元)
(一) 文学类:
1. 大专社会组: 第一名/1名:奖金6万元,奖状乙帧
第二名/1名:奖金4万元,奖状乙帧
第三名/1名:奖金3万元,奖状乙帧
佳作/5名:各奖金2万元,奖状乙帧
2. 学生组:
高中(职)学生组: 第一名/1名:奖金3万元,奖状乙帧
第二名/1名:奖金2万元,奖状乙帧
第三名/1名:奖金1万元,奖状乙帧
佳作/数名:各奖金5仟元,奖状乙帧
国中学生组: 第一名/1名:奖金3万元,奖状乙帧
第二名/1名:奖金2万元,奖状乙帧
第三名/1名:奖金1万元,奖状乙帧
佳作/数名:各奖金5仟元,奖状乙帧
以上学生组各得奖名次(前3名及佳作6名)择优弹性调整。
(二) 图画书类:
1. 大专社会组: 第一名/1名:奖金6万元,奖状乙帧
第二名/1名:奖金4万元,奖状乙帧
第三名/1名:奖金3万元,奖状乙帧
佳作/13名:各奖金2万元,奖状乙帧
2. 学生组:
高中(职)学生组: 第一名/1名:奖金3万元,奖状乙帧
第二名/1名:奖金2万元,奖状乙帧
第三名/1名:奖金1万元,奖状乙帧
佳作/数名:各奖金5仟元,奖状乙帧
国中学生组: 第一名/1名:奖金3万元,奖状乙帧
第二名/1名:奖金2万元,奖状乙帧
第三名/1名:奖金1万元,奖状乙帧
佳作/数名:各奖金5仟元,奖状乙帧
国小学生组: 第一名/1名:奖金2万元,奖状乙帧
第二名/1名:奖金1万5仟元,奖状乙帧
第三名/1名:奖金1万元,奖状乙帧
佳作/数名:各奖金5仟元,奖状乙帧
以上学生组各得奖名次(前3名及佳作13名)择优弹性调整。
(三) 心情故事:
第一名/1名:奖金5仟元,奖状乙帧
第二名/1名:奖金3仟元,奖状乙帧
第三名/1名:奖金2仟元,奖状乙帧
※ 得奖说明:获奖金额超过新台币2万元以上之得奖者,依所得税法代扣10%税金。
九、 评选方式
(一) 参赛作品寄达后,即按照收件顺序编号,参赛者不得更换稿件。恕不接受重复投
稿,重复投稿者以第一份投稿稿件为主。
(二) 作品审查:由承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作业。若评审认为
作品未达水准,得决议酌减录取名额或奖项从缺。
十、 收件及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112年9月9日(星期六)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 报名方式
(一) 报名须以邮戳为凭,一律采挂号邮寄报名,切勿亲送。
(二) 报名文件:
1. 文学类请提供作品一式4份。
2. 图画书类原稿1份,复本3份(A4尺寸彩色影印左侧装订),共4份。
3. 心情故事类请提供作品一式4份,需检附陪伴者身心障碍手册,及报名表填写投稿人与
该员关系之说明。
4. 授权书正本两页1份。
(1) 利用他人(含表演人)著作之授权书。
(2) 承办厂商涉及利用他人著作为素材授权书。
(3) 未满20岁者,需法定代理人签名。
(4) 请勿更改授权书内容。
(5) 前列两页之文件均请签名或盖章。
(三) 连同报名表请黏贴身心障碍手册影本、身分证明文件影本(身分证、学生证或户口
名簿择一)。
(四) 以信封装袋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参加第22届文荟奖”及“参加类别”与“组
别”。
(五) 挂号邮寄地址:104093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二段52号10楼之3“第22届文荟奖
征件小组─木兰文化收”。
十二、 简章及报名表索取方式
请至国立彰化生活美学馆文荟奖主题网站(https://enableprize.chcsec.gov.tw/)征件
讯息/书表下载,下载征件简章、报名表及授权书,填写完成后连同作品一并寄至“木兰
文化,第22届文荟奖征件小组收”,亦可来电02-2543-1636索取。
十三、 参赛作品著作权授权
(一) 作者需同意将著作授权予主办单位利用,请于投稿时缴交填妥之“授权书”两页
一份;“授权书”内容不得变更。
(二) 得奖作品之著作财产权人,同意授权主办单位(含其委托者)应文荟奖相关活动、
展示及推广等需求,授权主办单位利用;并授权主办单位为研究、推广艺文等非营利目的
得再授权他人使用。包括:重制、编辑、公开口述、公开展示、公开播送、公开传输、改
作、散布等,不限地域、时间、次数之利用。
十四、 注意事项
(一) 请务必以挂号邮寄方式报名,并妥善保存挂号收执联。由于报名须以邮戳为凭,
恕不接受亲送报名,切勿亲送。
(二) 甄选稿件须以中文创作且为未经公开发表过之作品。
(三) 文学类的投稿方式,创作者可使用点字、录音或电脑光盘档案方式投稿。
(四) 文学类甄选稿件及资料请自行留底稿,恕不退件。
(五) 图画书类未得奖作品如欲退件需自付邮资,退件请于颁奖典礼后一个月内申请,
逾期恕不受理,申请书表请至活动网站下载。
(六) 图画书类得奖作品原件于次年(下一年度)巡回展办理完毕退还得奖者。
(七) 征件小组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尽个人资料保护之责;活动结束后,参赛报名表
及授权书等相关表件将送交主办单位。
(八) 得奖名单于评审作业完成后,择日公布于活动网站及相关媒体,征件小组亦个别
通知每位得奖者。
(九) 本年度得奖名单将择日公布于活动官方网站,得奖者需于接获通知后一周内至活
动网站,完成各项校稿并提供校正后之电子档,以利后续出版电子书/有声书事
宜。
(一〇) 甄选稿件经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办单位得取消其甄选及得奖资格,奖项
不递补;已颁奖者追回奖金及奖状,并保有法律追诉权。若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参赛
者应负完全法律责任,不得异议:
1.抄袭、翻译他人作品、非本人创作或冒名顶替参加者。
2.甄选稿件曾获其他奖项或已投稿其他文学奖者。
3.其他违反本活动办法或著作权法之情事者。
(一一) 响应环保,本届参赛证明卡改为电子档发送,凡报名参加第22届文荟奖成功者
,如需申请参赛证明卡,请在报名表勾选并确实提供E-mail,如未勾选者视同放弃申请,
参赛证明卡将于颁奖典礼后,统一由E-mail寄发。
(一二) 凡送件参赛者,视为同意并遵循本简章各项规定及审查结果及同意参赛作品著
作权授权。
(一三) 主办单位有解释本活动各项事宜之权利。本活动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时,主办单
位得予随时修订并公布。
十五、 洽询专线
联络电话:02-2543-163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连结:征件相关档案下载
海报 https://i.imgur.com/VKYczXD.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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