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orqios (诗人Q)
2021-07-26 16:24:502021后山文学奖暨年度新人奖简章公告(20210421修正)
※110/04/21修正公告:修正“著作权人授权同意书”及“作品寄送地址”。
2021 后山文学奖 征文简章
壹、宗旨
鼓励文学创作,深耕文学土壤,推广文学欣赏及写作风气,发掘和培植文
学人才,建立后山文学特色。
贰、办理单位
一、指导单位:文化部
二、主办单位:国立台东生活美学馆
三、协办单位:财团法人台湾生活美学基金会、国立台东大学华语文学系、
国立东华大学华文文学系、台东县政府教育处、花莲县政
府教育处、台东县政府文化处、花莲县文化局、中华民国笔会
参、征文对象、作品规格及撰稿须知
一、征文对象
(一) 在地书写
1.凡出生登记或设籍,或收件期间居住、就业、就学于花莲县、台
东县两县且持有证明者。
2.分社会组(社会人士及大专院校学生)、高中职组、国中组。
3.各级应届毕业生得自选组别参赛。
(二) 全民书写:不限国籍,惟须以繁体中文书写。
二、作品规格
(一) 征选主题
1.在地书写:主题不限,题目自订,以繁体中文书写为主,其他语
言不拘。
2.全民书写:以“花东行旅”为书写主题,内容不拘,如:东海岸
大地艺术节、多元族群文化、秘境、秘径、美食、母语学习、历
史建筑古蹟皆可…,题目自订,以繁体中文书写为主,其他语言
不拘。
(二) 征选文类及字数:
1.在地书写:分短篇小说、散文及新诗三文类。
(1)社会组:短篇小说3,000 至 5,000 字;新诗30 行以内,字数
皆含标点符号。
(2)高中职组:散文 2,000 至3,000 字,新诗30 行以内,字数皆
含标点符号。
(3)国中组:散文 1,500 字以内,新诗30 行以内,字数皆含标点
符号。
2.全民书写:小品文600 字以内,字数皆含标点符号。
(三) 每人可同时参加不同文类,但同一文类以一篇为限。
三、撰稿须知
(一) 征文作品采直式横书以电脑word 缮打,内文新细明体14 号,固定
行高 25pt,以 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编列页码,左侧长边装订
送件;如采稿纸书写者,请誊录清楚(字体工整)并编列页码。
(二) 作品不得署名、加注任何记号或图画,违者不予评分。(姓名、个
人资料请填写于报名表)。
(三) 参选作品请自留影本或备份,恕不退稿。
肆、报名方式
一、 请详细填写报名表(附件1)及著作权人授权同意书(附件2)、个人
资料使用同意书(附件 2)各1 份。同时报名多类组者,需分别填具
不同文类之报名表及并附上开二种同意书,连同作品1 式 5 份装入大
于 A4 之信封,请以挂号邮寄至“104093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 2 段
52 号10 楼之3(收件单位:木兰文化)”。
二、 务必请于信封上加注“参选 2021 年后山文学奖”及“征选组别及文
类”等字样(以附件4 表格为准),以利收件。
三、 本征件活动不接受亲送作品,敬请注意。
四、 邮寄前请确认文件是否备齐,缺件或资料不全者不予评审。
伍、收件期间:即日起至 110 年7 月30 日(五)止,收件截止日以邮戳为凭,
逾期恕不受理。
陆、评选方式
一、 资格审查:由主办单位审定。
二、 采二阶段评审,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决审,若评审
委员认为作品未达水准,得决议奖项从缺或增减录取名额。
柒、 得奖名单公告及颁奖典礼
一、 预计于110 年 9 月 22 日前公布得奖名单。
二、 择期举办颁奖典礼,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捌、 奖励方式
一、 在地书写:各类组录取前3 名,各取1 人,优选5 名。
二、 全民书写:小品文类,录取前3 名,各取 1 人,优选9 名。
三、 主办单位颁发高中职组及国中组获奖学生之学校指导老师奖状乙纸。
另学校或学校主管机关得依相关规定给予指导老师及获奖学生叙奖。
四、 奖金及奖状
(一) 在地书写
1. 社会组
短篇小说类
第一名(1 名):奖金新台币10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二名(1 名):奖金新台币6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三名(1 名):奖金新台币4 万元整,奖状乙纸。
优选(5 名):奖金新台币2 万元整,奖状乙纸。
新诗类
第一名(1 名):奖金新台币6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二名(1 名):奖金新台币4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三名(1 名):奖金新台币2 万元整,奖状乙纸。
优选(5 名):奖金新台币1 万元整,奖状乙纸。
2. 高中职组
散文类
第一名(1 名):奖金新台币4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二名(1 名):奖金新台币3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三名(1 名):奖金新台币2 万元整,奖状乙纸。
优选(5 名):奖金新台币8 仟元整,奖状乙纸。
新诗类
第一名(1 名):奖金新台币3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二名(1 名):奖金新台币2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三名(1 名):奖金新台币1 万元整,奖状乙纸。
优选(5 名):奖金新台币6 仟元整,奖状乙纸。
3. 国中组
散文类
第一名(1 名):奖金新台币2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二名(1 名):奖金新台币1 万5 仟元整,奖状乙纸。
第三名(1 名):奖金新台币1 万元整,奖状乙纸。
优选(5 名):奖金新台币6 仟元整,奖状乙纸。
新诗类
第一名(1 名):奖金新台币1 万5 仟元整,奖状乙纸。
第二名(1 名):奖金新台币1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三名(1 名):奖金新台币7 仟元整,奖状乙纸。
优选(5 名):奖金新台币5 仟元整,奖状乙纸。
(二) 全民书写
小品文类:
第一名(1 名):奖金新台币4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二名(1 名):奖金新台币3 万元整,奖状乙纸。
第三名(1 名):奖金新台币2 万元整,奖状乙纸。
优选(9 名):奖金新台币1 万元整,奖状乙纸。
玖、注意事项:
一、参选者资格不符规定、伪造资格证明或以其他虚伪不实之文件、资料报
名参赛者,将取消参选资格。
二、参选者请于报名表上详载个人资料及作品相关说明,作品稿件上请勿书
写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记号,若违反此规定将不列入评选。
三、参赛作品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征文活动。
四、参赛作品如字数不符规定、字迹(体)潦草或影印模糊、辨识困难者,
将不予评审。
五、参选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义时,由评审委员合议认定之。
六、参赛作品以未曾发表(含网络)、出版或获奖者为限,且不得有抄袭、
翻译、改写或侵害他人著作权之情形。如查证属实,除取消得奖资格、
追回奖金及奖状、公布违规情形事实外,一切法律责任概由参加者自行
负责。
七、得奖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于该著作财产权存续期
间与非营利用途下,授权予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及合办单位保有于任何
地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利用、推广(如数位化、公布上网、有声出
版、书报杂志等形式)、保存及转授权之权利。得奖人须签署同意书(如
附件2),且不得撤销此项授权,且主办单位及合办单位不需因此支付任
何费用,出版时不另支稿酬。
八、得奖作品如有著作权纠纷涉讼,经法律程序败诉确定者 ,取消其得奖
资格,损害第三人权利者,由作者自行负责。若因作品抄袭致主办单位
名誉受损,主办单位得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所有得奖者务请于公布名单并接获通知后,应于一周内提供作品电子
档,以利后续出版事宜。
十、作品出版后致赠每位得奖人得奖专辑壹册。
十一、获奖所得奖金依中华民国所得税法及二代健保相关规定办理。
十二、奖金将汇入得奖人指定帐户,得奖人需负担汇款汇费,并自奖金中
扣除。
十三、参选者视为认同本征选办法,报名时已详读所有规定。
壹拾、 征文简章下载
一、请至国立台东生活美学馆网站/首页/便民服务/下载专区。
(http://www.ttcsec.gov.tw/)
二、洽询电话:
089-322248*206 郑先生(国立台东生活美学馆)
02-2543-1636 高先生(木兰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壹拾壹、 本征文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后另行公布。
壹拾贰、 对本简章内容及活动,主办单位随时保有一切解释、补充说明、修
改、暂停或取消全部或一部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