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第四届林灯文学奖简章
壹、宗旨
鼓励宜兰县青少年文艺创作,激发对生命及故乡之深刻体认与书写,提倡兰阳文学阅读与创
作风气。
贰、主办单位:林灯文教公益基金会
协助单位:宜兰县各国、高中职学校,宜兰县文艺作家协会。
参、参加资格
设籍于宜兰县,或就读宜兰县各公私立国小(3-6 年级)、国中、高中职校(含五专1-3 年级)
之在学学生。
肆、主题:新诗、童诗、小品文不限主题。
伍、甄选类别及奖励方式:分为国小(3-6 年级)、国中、高中职(含五专1-3 年级)共三组。
国小组:童诗,以15 行以内为原则
优选十名:奖金每名贰仟元、奖状乙只。
国中、高中职组
一、小品文:以1500 字以内为原则。
首奖一名:奖金贰万元、奖状乙只。
贰奖一名:奖金壹万伍仟元、奖状乙只。
参奖一名:奖金壹万元、奖状乙只。
佳作十名:奖金每名贰仟元、奖状乙只。
二、现代诗:以20 行以内为原则。
首奖一名:奖金贰万元、奖状乙只。
贰奖一名:奖金壹万伍仟元、奖状乙只。
参奖一名:奖金壹万元、奖状乙只。
佳作十名:奖金每名贰仟元、奖状乙只
陆、评选办法
一、参选作品由主办单位邀请作家、学者组成评选会,负责评审工作。
二、作品如未臻理想水准,得由评审委员会决定从缺,或不足额入选。
三、作品评审期间,不受理有关评审之查询。
柒、收件及颁奖期程
一、收件:民国109 年10 月1 日至民国109 年12 月31 日止。
二、揭晓:民国110 年1 月下旬于本会官网及脸书公布得奖名单。
三、颁奖:民国110 年3 月中旬(同时作品集发表)
捌、投稿方式:
一、参赛者需填妥报名之个人相关资料后,检具报名表及作品的电子档,寄至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作品寄出后,即不受理更正的要求。
档名格式
1报名表档名:报名表-类别-作品名称-校名-作者。
范例:报名表-新诗-美丽的错误-○○国中-陈○○
2作 品 档名:类别-作品名称-校名-作者。
范例:新诗-美丽的错误-○○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