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度教育部原住民族语文学奖征文简章
‧ 一、活动目的
o 为推广“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系统”,鼓励全民使用原住民族语进行文学创作, 展现
原住民族语言之文化底蕴,振复与传承原住民族语言,提升“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系统”使
用率,打造族语文学创作交流平台,实践全民共学之终身教育理念,特办理 106 年度教
育部原住民族语文学奖征文活动。
‧ 二、办理单位
o 主办单位:教育部
o 承办单位:国立台东大学
‧ 三、征文日期
o 即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纸本与线上投稿系统,收件截止时间皆为:12
月31日下午5:30止。纸本收件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 四、投稿办法
‧ ※此次投稿方式分为两种,投稿者可二择一,请不要重复报名:
‧ (一)纸本:
o 1、投稿作品请以A4纸张打印,一式3份送件,并附投稿作品之 word档及 PDF 档光
盘片或USB。作品仅需呈现标题与内文,请勿出现作者姓名。
o 2、检附以下资料
(1)作者资料表(附件A word, pdf ) 。
(2)作品著作财产授权协议书 1 份(附件B word, pdf )。
(3)若是两人以上共同创作者,应分别上传共同作者著作财产授权协议书(附件
B-1 word, pdf )。
(4)个人资料提供同意书(附件C word, pdf )。
3、请打印填写本活动专属寄件封面(附件E),贴于 B4 规格信封袋,将前述资料
依序装袋,以邮局挂号或具备可追踪邮递资讯之快递,邮寄至“95002 台东市中华路一
段 684 号 教学大楼T110室”。未以挂号或可追踪邮递资讯方式邮寄者,作品邮寄遗失时
,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 (二)线上投稿
o 1、请上“106 年度教育部原住民族语文学奖”专属网站
(http://2017moeila.nttu.edu.tw/)填写线上报名系统。
o 2、该系统需通过注册。建议投稿者请以常用之电子邮件帐号,作为注册帐号。
o 3、投稿作品须分别以 word 档和 pdf 档上传。
o 4、请下载以下表格,亲笔签名后,扫描后依序上传:
(1)作者资料表(附件A word, pdf ) 。
(2)作品著作财产授权协议书 1 份(附件B word, pdf )。
(3)若是两人以上共同创作者,应分别上传共同作者著作财产授权协议书(附件
B-1 word, pdf )。
(4)个人资料提供同意书(附件C word, pdf )。
‧ 五、征选类别
(一)征选语言:官方公布之原住民族语及其他本土语言(限南岛语系)。
(二)征选对象:不限年龄、族群别、居住地、或国籍等,惟创作作品须以教育部
公告之族语书写系统书写,并附中文翻译。
(三)征选文类
1、现 代 诗:60行以内。
2、散 文:包括记叙文、议论文、抒情文、游记、杂记、人物传记等,以抒情或记
叙的形式创作均可,词数 500以上,2,000词以内。
3、翻译文学:将非本族语言之文学著作翻译为本族语言。
4、短篇小说:词数3,000词 以上,5,000词以内。
‧ 六、奖励名额及奖金额度
o (一)现 代 诗:入选12名,每名奖金新台币2万元,奖座1座,奖状 1 张。
o (二)散 文:入选8名,每名奖金新台币3万元,奖座1座,奖状1张。
o (三)翻译文学:入选8名,每名奖金新台币3万元,奖座1座,奖状1张。
o (四)短篇小说:入选6名,每名奖金新台币5万元,奖座1座,奖状1张。
注:奖金依中华民国税法扣税,由主办单位先行代为扣除应缴税额后给付。得奖者所得之
奖金如超过新台币2万元以上者,代扣10%税金。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代扣20%税金
。
‧ 七、征选规定
o (一)征选限制
1、曾获得前点所定同文类曾入选2次以上者,不得投稿该类组。
2、各文类参赛作品以 1 件为限,与他人共同创作者亦同。若同时报名 2 文类以
上者,须分别填写报名表。
3、参选作品应属原创,不得曾在任何地方(例如:报章、期刊、杂志、电台、展场
等)、以任何形式(例如:戏剧、歌谣、朗读、演讲竞赛、或广播等)公开发表,并不得曾获
得其他单位发给奖项。
4、参选作品不得有抄袭、临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权之情事;不得同时参
加其他征文活动或文学补助申请案。
5、违反前四目规定之一者,除自负法律责任外,并撤销参选资格或得奖资格,已
发给之奖状、奖座、奖金,将予以追回。
o (二)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须使用教育部与原住民族委员会会衔公告之“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系统
”书写,并参考使用“原住民族语言标点符号使用原则”。其他南岛语系之本土语言,依
官方认定或使用之书写符号写作,并请参考“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系统”。
注:“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系统”及“原住民族语言标点符号使用原则”可至“教育部语文
成果网”网址 http://language.moe.gov.tw/index.aspx 下载。
2、现代诗、散文及短篇小说文类参赛作品须附中文翻译。翻译文学作品须附原文
,并提供作品所有权人之同意转译相关协议书佐证。
3、 参选作品之族语别,以基本资料表上为准,投稿成立后,不得申请变更。
4、 参选者请于报名表上,详载个人资料及作品相关说明,参选作品稿件上请勿书
写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记号,若违反此规定,将不列入评选。
5、 作者资料表上,具中华民国籍者,请附上中华民国身分证正反面影本。非中华
民国籍者,请附上护照个人资料页之影本。
6、投稿资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未附投稿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不齐或其他
不符规定之事项,不予受理。来稿词数不符规定者,将不列入评选。
7、 作品评审期间,不受理评审及审查相关询问。
‧ 八、评审方式
o (一)聘请原住民作家及民族语言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各文类均采为资格审
、初审、复审及决审进行。
o (二)各文类入选名额,得视实际参选作品数量及品质,依评审结果在总名额及总
奖金不增加之前提,于各文类名额酌以调整;如评审结果未达标准者,得由复选评审委员
决定从缺,或不足额入选。
‧ 九、入选单揭晓及颁奖日期
o 将于活动专属网站上公布得奖名单(除入选者以专函、专电通知外, 余不另行个别
通知),原则上在 1 0 7 年 3 月底前公告入选名单,颁奖典礼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十、承办单位联络方式
连 络 人:虎晓筠Nikar
电 话:089-318855-2507 专线:089-33691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 址:95002 台东市中华路一段 684 号 教学大楼 T110 教室(原住民族教育及社会发展
研究中心)
http://2017moeila.nttu.edu.tw/index2.php?Act=0&MK=0&PK=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