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与国宝对话:故宫文物与我 征文比赛

楼主: Tayako (+ 陌生人工作室 +)   2015-08-08 00:35:27
【与国宝对话:故宫文物与我 征文比赛】最高首奖2万故宫商品礼券
报名截止:2015 / 08 / 31
国立故宫博物院院藏文物寓含丰富的内容与故事,
曾启发许多人的灵感,或曾与参观者产生记忆与生命经验之连结
在故宫90岁生日之时,让我们一同书写与故宫文物相遇的故事,
经由“与国宝对话‧故宫文物与我”征文比赛,
将发掘更多您记忆中与故宫的美好遇合。
期待各方书写能手撰述故宫文物在记忆中触动人心的美丽痕迹!
二、主办单位:国立故宫博物院
承办单位:埴钫艺术有限公司
三、创作主题:故宫文物与我
请参赛者自行挑选一件故宫文物,以一件为限,
以该文物与参赛者生命经验的对话为主题。例如:
1.文物曾启发的创作灵感
2.文物在记忆中留下的美好经验
3.生活经验与文物相关的,足以触动人心的事蹟
请参考示范文章与影片(网址:http://www.jfartwork.com.tw/104npm)
后撰述,以更贴近主题。
四、参加对象:设籍中华民国者,共分成下列组别。
(一)、国小组:小学一至六年级生。
(二)、国中组:国中七至九年级生。
(三)、高中职组:高中职一至三年级生。
(四)、大专社会组:含各大专院校与研究所在学学生暨社会各界人士。
五、征选规则:
(一)、国小组参赛作品字数皆限300-500字,其余组别字数限500-1000字。
每人参赛作品以一件为原则。
(二)、每件作品限选择一件本院院藏文物(可参考本活动提供之故宫文物参考清单),
投稿者需以该文物与参赛者生命经验的对话为主题,包含挑选该件文物之缘由。
(三)、参赛者撰述之文物限以国立故宫博物院典藏文物为范围,
并请于报名表填写说明参考出处。
(四)、为符合征文主题,请先参考活动主题网站内“参赛示范”之示范文章及影片
后撰文。
六、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参赛者寄送之参赛作品,将于评审委员会议前由承办单位审核,
进行资格审查,并加注参赛编号,请参赛者勿于作品内显示出可
辨识参赛者之个人基本资料,以维护比赛活动之公平性。
(二)、 作品审查:分初审与复审。将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
(三)、评审标准:
评分项目
1、切合主题:占比 40% > 能依征文主题充分针对选取文物抒发己见,
切实将文物与个人生活经验结合。
2、文辞及逻辑思考情感表达:占比30% > 文章流畅及表达是否得当。
3、创意:占比20% > 布局巧思及创意。
4、文物知识正确性:占比10% > 与文物相关知识不应偏离史实与正确性。
(四)、评审办法注意事项:
1、作品主题及撰写方式与征选规则不符者,以及所撰述文物非本院典藏文物者,
将不予评分,以弃权论。
2、若作品未达评审标准得以从缺处理。
3、评审结束后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晋级获奖与否皆不退件,参赛者请自留备份。
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4年8月31日截止(以邮戳为凭),
逾期送件以弃权论,主承办单位恕不负责。
八、送件方式:一律采通讯报名送件。
(一)、请参赛者迳上活动网站内下载“报名表”与“参赛同意书”各乙式一份,
电脑撰打或印出后手写皆可,请务必于签名栏签名。
(二)、请自行下载“比赛专用作品稿”电子档案,电脑撰打或印出后手写皆可,
请务必于作品字数统计栏内填入作品总字数以利作品评审。
作品未含文章标题之总字数须合于各参赛组别之规定字数内,
参赛作品未填入作品总字数或作品字数不符规定者,将被视为不合格件,
请参赛者自行注意,以确保自身参赛权益。
作品撰打请统一以标楷体14号字黑色创作。
手写须以黑或蓝色原子笔正楷书写,字迹应清晰可辨识。
(三)、请参赛者于“比赛专用作品稿”内之作品创作完成后,
将作品稿(含已创作完成之作品)自行印出乙式五份,
若每份作品有超出一页以上请自行于作品稿内之“第○页/共○页”内填写完成。
每份作品超出一页者请自行于左上角以订书针装订,一件作品单独装订为一式,
请勿将五份作品皆装订成一份,以利评审委员进行审查。
(四)、参赛送件邮寄资料共包含报名表乙式、参赛同意书乙式、
比赛专用作品稿乙式五份,上述三项内容请自行以大信封包装后,以挂号包裹迳寄:
11199台北邮局第123-376信箱 收件小组。
(五)、请参赛者自行注意送件包装,若因包装不慎或地址填写错误导致作品污损遗失
或超过参赛送件期限,主承办单位恕不负责。
九、奖项内容:
国小组 / 国中组 / 高中职组 / 大专社会组
各类组桂冠奖1位,可获商品礼券20000元,故宫精美礼品一份,奖状一式
各类组金奖1位,可获商品礼券15000元,故宫精美礼品一份,奖状一式
各类组银奖1位,可获商品礼券10000元,故宫精美礼品一份,奖状一式
各类组铜奖1位,可获商品礼券5000元,故宫精美礼品一份,奖状一式
各类优选1位,可获商品礼券3000元,故宫精美礼品一份,奖状一式
各类组佳作2位,可获商品礼券1500元,故宫精美礼品一份 奖状一式
十、评审暨奖项公布
(一)、评审及奖项公布:预计于104年9月下旬,于活动网站公布征文比赛结果,
并将同步登载相关讯息及优胜作品。
(二)、活动成果发表:主办单位将为各类组桂冠奖得主(共计4类组4位)分别拍
摄一段“得奖作品成果影片”,将聘请专业摄影小组为得奖者针对获奖作
品及参赛者个人拍摄一段3分钟之成果影片,讨论其创作作品及所选文物,
完成后公开于本院官网。
(三)、预计于104年10月下旬举办成果发表颁奖典礼与记者会,将邀请各类组得
主出席,公开颁发奖项,并发表各得奖作品。
颁奖典礼当日除获奖者外,其陪同家属(至多三人)并可获得当日免费参观本院之优惠。
十一、参赛报名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请提供完整正确之联络方式,若无法顺利联系获奖者取得后续领奖
所需资料,视同弃权,主承办单位恕不负责。
(二)、获奖者之得奖作品同意授权承办单位编辑、印制专辑发行、建立数位化档
案或对外发表、推广公开展览、上网登录等,不得异议。
参赛者请详阅本简章,并于报名表与参赛同意书上亲签.以示同意。
所有入选作品之著作权归原撰稿者所有,主办单位拥有公开展示、
结集成册或其他教育目的之使用权,不再个别通知,亦不支付任何稿费。
(三)、如遇特殊情况,主办单位保留终止本活动、变更奖项与修改规则之权利。
(四)、参赛者应尊重评审委员的专业评议,对评审结果不得有异议。
(五)、参加作品限本人创作,不得抄袭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权及另重复参加投稿。
凡违反以上情事,一经查证属实,即取消得奖资格,追回所有奖项,并公布之。
(六)、故宫及本活动厂商之员工均不得参加本活动,如有违反立即取消中奖资格。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适时修正,并随时公告之。
十二、工作小组联系方式与参赛送件:
(一)、参赛作品资料寄送地址:11199台北邮局第123-376信箱
(二)、“与国宝对话‧故宫文物与我”征文比赛活动执行单位:埴钫艺术有限公司
(三)、参赛小组联络电话:0800-784666(活动专线免付费电话)分机14周佳蓉小姐
E-Mail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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