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各位前辈关于著作权

楼主: jjjjjs (笑到 最后 中钢J)   2013-12-22 13:19:37
将自己发表于报纸文章(在报纸刊登后)
才放置于自己部落格上
并注明连结网址 报社名 刊登日期后
放置于 自己部落格上 有违反著作权法或任何法吗
例如此篇部落格 转贴 报纸已刊出后 我自己写的文章
http://jjjjjs.pixnet.net/blog/post/167735325
是否要知会报社
本人是否拥有的著作权
是否拥有日后集结成书之权利
谢谢 各位前辈
作者: chuck158207 (Chuck)   2013-02-22 15:33:00
部落格贴出来一定不违法。出书的部分,只要你没有签过那种“出书前要知会我们”的约,也可以免问。唯有你已经收录于某书,日后要再收于另一书的时候,可能会有问题。
作者: ilovecim (煞气的老屁孩)   2013-02-23 21:26:00
报纸刊登付费是单次使用,著作权还是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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