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纤体瘦身、化瘀 食品广告词禁用

楼主: f14mp5 (å±…éš±)   2012-10-06 12:54:26
相信有不少前辈会透过文字作品“工商服务”(注)得到收入,
或参加业者的广告文案比稿,要注意喔: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16621
《纤体瘦身、化瘀 食品广告词禁用》
2012/10/05
【联合报╱记者施静茹/台北报导】
“纤体”、“瘦身”、“青春永驻”、“延年益寿”…,这些食品或健康食品的广告词,
未来将禁止在广告出现,以免消费者被误导。
食品或健康食品不能像药品一样宣称疗效,但业者常使用游走法律边缘的广告词,吸引消
费者购买。卫生署修订新标准,增删“广告词涉及医疗效能”、“未涉及医疗效能、但涉
及夸张或易生误解”的部分用词。
有些食品号称能够“纤体”、“瘦身”。卫生署认定,纤体、瘦身广告词,虽然未涉及医
疗效能,但涉及夸张或易生误解;“延年益寿”也须停用,只能用“延迟衰老”,业者若
使用,将会罚四万至廿万元。
过去允许食品及健康食品,用“青春永驻”、“青春源头”广告词;新标准规定不能用,
只能用“青春美丽”;“减少疲劳”不能用,须改以“抗疲劳”;另外,原允许的“使小
便顺畅”也停用。
中药材不能使用“补肾”、“润肺”等广告词,卫生署这次也新增,不得使用“化瘀”,
否则涉及医疗效能,可依食管法罚廿万到一百万元。
另外则放宽“改善更年期障碍”、“平胃气”、“防止口臭”等用语的罚则,过去这些用
语被认为涉及医疗效能,未来则只认定未涉及医疗效能、但涉及夸张或易生误解,使用者
罚四万到廿万元。
现代人常吞维他命,这次也放宽部分维他命的生理功能广告词。例如,锌常被认为有助男
性雄风,所以允许加上“有助于维持生长发育与生殖机能”广告词;维生素C可加上“具
抗氧化作用”。
注:“工商服务”新成语意思在这: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9/01/21/%e6%96%b0%e6%88%90%e8%aa%9e236/
作者: chuck158207 (Chuck)   0000-00-00 00:00:00
你看第一段他规范的范围,就跟你要说的东西毫无关系了
楼主: f14mp5 (å±…éš±)   0000-00-00 00:00:00
但确实发生有医疗院所邀请部落格版主写广告文,结果被罚...毕竟现在文字作品广告化越来越明显了,所以赶紧来提醒
作者: suzy0923 (阎知)   0000-00-00 00:00:00
法律上 医疗院所买广告本来就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基本上是不允许广告(合理刊登医疗内容不在此限)请参阅医疗法、医疗广告管理规则和医改会的网页医疗服务内容和法律服务内容牵涉公益基本上请少将此服务种文字作品广告当作商品经营!不好意思医疗广告的管理规则名字我好像记错 请大家自行查询了
楼主: f14mp5 (å±…éš±)   0000-00-00 00:00:00
推suzy大说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