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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培养海内外华文地区青少年文学创作人才,鼓励适合青少年之青春小说创作,推动青少年
小说阅读风气。
■征选类别
适合11至18岁儿童青少年阅读的中篇小说,以原创作品为限。
题材不拘,主题正面,具启发性;形式创新,文字生动,富艺术性和可读性。
作品篇幅以五至六万字为宜,不得超过六万字。
■奖励办法
首奖一名,奖牌一座,奖金新台币贰拾万元。
评审奖一名,奖牌一座,奖金新台币拾万元。
佳作若干名,奖牌一座,奖金新台币伍万元。
■参选限制
1.限以中文写作。
2.海内外华人均可参加,参加作品每人以一篇为限。
3.参选作品以尚未发表(含网络)或出版者为限。
■注意事项
1.作品须打字,字级12级,细明体,以A4纸张打印编页,装订成册,并附上影本五份及光
碟一片(限以纯文字档或word处理)。手写稿恕不受理。请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2.参选者请务必完整填写报名表(参考附件一)(请黏贴身份证正反面影本或护照正面影
本)及同意书正本一份(参考附件二)(请签名或盖章)以信封装袋密封,作品本身请勿
书写姓名等资料。资料不足、规格不符者恕不予受理。
3.参选作品不得有抄袭、翻译等情事,如经发现属实,除取消资格,追回奖金外,一切法
律责任自负。
4.得奖者作品主办单位有优先出版权,以纸本及电子书同步出版,出版合约另订。如不同
意本公司独家出版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获奖权利。
■出版权与推广活动
1.得奖作品主办单位有优先出版权,含纸本书及电子书EP同步发行。
2.获奖作品的出版合约另订,得奖作品自纸本书发行第2001册起算版税。
3.获奖者需参加由本公司安排之相关活动,如“秀威青少年文学奖征选”颁奖仪式和推广
青少年文学阅读活动等。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予随时修订并公布)
■征稿时间
1.本奖项每年举办一次。
2.本届征选活动自民国一○一年七月五日公布,十二月五日起开始收件,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截止(邮戳为凭)。
3.参加作品请打印五份,并附word档光盘,以挂号邮寄至“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76巷65号
1楼”,秀威资讯林小姐收,信封上须注明“参加秀威青少年文学奖”。洽询电话:
(02)2796-3638分机132
■评选与揭晓
1.应征作品经弥封后,即日进行评选,评选办法由评选委员会订定。如作品未达水准,评
选委员得决议部分奖项从缺。
2.得奖名单揭晓:民国一○二年三月底,刊登于PChome Online网络家庭官方网站、秀威
资讯官网及国家网络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