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mouse99 诉 neves 一案

楼主: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12-09 14:07:43
申诉人:mouse99
被申诉人:neves
申诉板面:YuanChuang
一、申诉要点:
申诉人不服板主“不受理对申诉人人身攻击”之处分。
二、判决:
申诉驳回
三、理由说明:
根据本板 #1GfFroOK 判决之审理原则:
原则上各板板务由板主自治管理,组务并不多加干涉
惟对于明显不合理之板务处置(如严重有违比例原则)方介入处理
本件申诉人与板主对于“造谣”一词是否为人身攻击,意见分歧
惟检视板主对于申诉人以及于本板回应之说明,尚无明显不合理之处
板主认定“造谣”为对于行为之形容而非人身攻击,未严重违背一般认知
故驳回本件申诉
作者: mouse99 (小鼠)   2019-12-09 16:52:00
所以以后即使对方说的是事实,也可以在看板上说其他看板使用者造谣?对方说我造谣,代表我说假话,可是我说的明明真话,这样还没人身攻击,这种判决是在哈囉?那以后在原创版说话都不用查证直接说别人造谣,反正只是形容一下行为而已嘛,不是攻击哦。以此类推白痴智障都能比照办理,我只是“形容对方的行为很白痴,又不是攻击。”冠上“只是用来形容行为”就不是人身攻击了小组长的判决我解读起来就是这个意思苏启诚因为造谣自杀了,国民党因为造谣在跳脚,现在有人说我造谣竟然不算人身攻击,照这判例是不是以后都能在原创版说人造谣了?不要每次都说依上下文,在我看来就是版主偏颇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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