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附件六

楼主: iwasdying (Tia)   2011-11-03 18:02:56
※ [本文转录自 iwasdying 信箱]
作者: markmark900 (markmark900)
标题: Re: 劣文退回(板规二)[问题] 想买电子书
时间: Sat Oct 1 03:40:46 2011
劣文是版主拥有最重的执法武器
当然要小心谨慎
红灯右转当然是错. 但罪不及监禁
你几乎把自己所有可以用的权利全部施加在别人的一个小错上
你不够谨慎
也很过分
你删我文说我哪里不对. 我虚心接受
你删文又水桶我, 我也可以接受
你删文又水桶又劣文又昭告天下, 换成是你你可以接受吗?
※ 引述《iwasdying (Tia)》之铭言:
: 板规有写:一犯就是劣退+永久水桶
: 前一封信好像有人说自己看过板规?
: 真教我吃惊。
: 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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