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前文得到的反馈,
以下不会涉及原作的剧情内容,并将理论性的论述减到最低,
纯粹对前文评论里一些可能有问题的论点做讨论,
这些论点不涉及特定作品,是可以用在所有小说作品的通论,
所以不用害怕剧情泄漏。
bm提到:
“一般来说,对同一件事情用了越多描述来陈述时,可读年龄层会比较低。
譬如关于情感的对白,如果只用海明威式的电报式对白,那么其中有多少韵味,就很考验
读者的人生体验、和对文字、字词的理解程度,相对的,如果在对话框外用了相当大量的
描述补述对白的细节,就等于把话都讲开了,能读懂的读者群也会增加。相对的,这也可
以说是文字不洗练。”
对于上面的那段话,最有趣的当属[可读年龄层会比较低]这点。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似
乎是[浅显易懂],然后又批评原作描述太多细节,而造成能读懂内容的读者增加,因为看
懂的读者变多,所以代表原作者文字不洗练。看起来这段评论的问题点不只一点,我们只
好分别列出,依序讨论。
首先,洗练是什么?什么样的文字有资格被称作洗练?这可谓大哉问,并不好回答,
本文将在后面试着讨论这个问题,读者在此可先将[洗练]当作一种对文字[型式]的赞美,
更通俗的说法叫[文学性]。因为本文不想探讨太多有关文学批评的学理,读者们只要记得
这种[文学性]是西方某种学派的说法,专门针对文字表达的型式,属于西方文学批评的范
围。而无关于文字的意义,也就是不属于西方文学理论的范围。简单说,只论文字型式,
不论文字意义。
再来,根据bm的说法,详述的文字可以让更多人理解,而如果文字型式能让更多的读者
理解,那代表文学性不佳,文字不够洗练。老实说,我很惊讶这种直观来看就漏洞百出的
论点会出现。目前这段有两个问题,必须分开论述。
第一, 详细补述细节的文字不一定更好理解,有时候文字的堆砌是故意要模糊化,比如
在[包法利夫人]里,夏尔那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堆砌一堆现实不可能融合的特征和过于详
细的描述,读者要将这些细节拼凑成可以理解的外型根本不可能。这是作者为了达成模糊
化而使用详述的一例。总之,详述的用法不只bm讲的那一种,用法其实很宽广。
第二, 浅显易懂的详细文字不代表是没有文学性的不洗练文字。比如白先勇的[台北人]
,这部作品完全违反了bm在评论最后给的建议,在对白之间嵌入了又长又浅白的补叙,但
你敢说[台北人]文字不洗练,或没有文学性?我并不特别青睐白氏的作品,但我无法说他
的文字不洗练。此外,也没有bm批评这类写法会造成流畅性不足的问题,无论喜不喜欢内
容,不可否认[台北人]十分流畅好读。
第三, 顺带一提,我搜寻了一下其他人对蔚蓝之遮的心得,给予好评的读者中不少人都
提到此书流畅性优秀,但前文bm持相反的意见,诚心建议附上实例会有更好的说服力。
不好意思,
时间太晚了,剩下之后再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