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晓得能不能发在这里,
但是因为一直有在follow 这个版
想来此询问,
6月时政府公布 单身青年及新婚租金补贴,一直有在关注
一个穷又单身又住台北的穷苦青年,
自然是要把握这机会,
准备相关所需资料,
但其中有一项须拜托租房东提供
以下任一份文件:
租赁住宅之建物所有权状影本
建筑物使用执照影本
测量成果图影本
合法房屋证明
申请日前一个月内之建物登记誊本
询问房东的结果,房东表示不愿意,
因为目前的租屋是房东没有登记的,如果送交之后就要被课税,
等我隔年搬走了,他都还继续被课税,被相关单位来稽查 ...
我知道网络上有人写“建物登记誊本”是不需要房东同意就能拿到的,
“但是我如果拿到并送交的结果,
就是房东注定被课税吗?”
感觉到时房东一定不开心,把税金加租金我也是两败俱伤,
实在是很苦恼呀,
有没有人也要申请可以分享一下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