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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a (Alone Together)
2019-04-24 14:27:28凭HAPPY GO卡成功扣除点数20点,即可兑换全家便利商店现金券10元序号,限量5,000组
,兑完为止。序号期限至108年5月31日止。此序号到店打印后之现金券请于7天内使用。
https://happypoints.com.tw/HappyGo/html/Web/01151420_00002242_2372_2.html
注意事项:
1. 凡于2019年4月15日(含)之后兑换的商品券,可于HAPPY GO App“我的票券”中直接
查询使用。
2. HAPPY GO点数一经扣点取得折扣码后视同交易完成,不得要求退返点数,亦无法提供
退货及换货。
3. 商品兑换后,请使用HAPPY GO App“我的票券”功能,使用票券至全家便利商店
FamiPort机台操作,打印兑换券;或是开启填写的电子邮件收取票券,至全家便利商店
FamiPort机台操作,打印兑换券。
4. 本次序号期限为108年5月31日止,逾期失效未领取视同自动放弃。
5. 提醒您兑换时,请填写常用且收发稳定的电子邮件,尽量避免使用免费或公务信箱,
如兑换成功后10分钟内若未收到时,请务必于兑换日起3日内拨打客服中心服务专线:
02-7716-6888,以保障您的权利;若逾期导致序号无法使用,将无法进行退换。
6. 序号兑换商品方式:
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机台顺序选择: 红利→红利PIN码→输入PIN码→选择商品,打印
兑换券。
MFP APP→选择集点/红利→红利PIN码→输入PIN码→店铺刷读条码兑换。
7. 到全家便利商店打印后之兑换优惠券产出后请尽速于7天内购买使用完毕;序号有效
期限为108/5/31逾期或遗失恕不补发,点数亦恕不返还。兑换优惠券效期则为打印后7天,
逾期或遗失恕不补发,点数亦恕不返还。
8. 兑换条码一经刷读完成兑换后,恕无法退货或换货。
9. 优惠券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恕不找零,亦不得要求更换使用于非指定商品。
10.结帐时请出示打印后优惠券,且购买使用后店舖人员将会收回此券,并不得重复使用。
11.本优惠券请妥善保管,若遗失、毁损或保存不当而造成模糊辨识不清,恕不补发;影印
亦不得使用。由本人自行负责,兑换券恕不补发。
12.本平台提供相关之活动与讯息,快乐购联合集点卡与全家便利商店保留得随时修正、
暂停或终止的权利,并于变动前公布于快乐购卡网站www.happygocard.com.tw相关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