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省钱] 淘宝配眼镜

楼主: faycos (fay)   2017-07-24 22:30:28
常常看到很多乡民不知道是鸵鸟还是阿Q,
法规存在很久仍然视而不见,
出事情才唉北叫母,
违反药事法很多都涉及刑事责任,
可不如某推文版友说只是行政罚锾,
擅自输入医疗器材可以用第84条,
一般来说地方卫生局抓到通常不会搞你这条,
不过如果有商业行为被检举达人盯上,
一定是什么法条都翻出来的,科科。
第 84 条
未经核准擅自制造或输入医疗器材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
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明知为前项之医疗器材而贩卖、供应、运送、寄藏、牙保、转让或意图贩
卖而陈列者,依前项规定处罚之。
因过失犯前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
下罚金。
: 直接说重点:
: 1. 眼镜(矫正镜片)属于医疗器材。
: 2. 根据药事法第27条及40条,
: 输入医疗器材必须要有贩卖业药商许可执照,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材许可证
: 3. 根据药事法第92条,违反药事法第27条及40条者,
: 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
: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7796
: 本文仅供参考,个体户大概也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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