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打自己的脸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6840#
第三方支付业者若有经营储值业务,资本额需达五亿元台币,若仅经营代收代付款项,资
本额则定为一亿元台币,“而且所代收付总余额未达十亿元台币的业者,不受此法约束,
由经济部依现行机制进行一般商业管理。”
所以对于乐购虾皮有限公司资本额的疑问是我的无知
“第三方支付服务业(I301040)”是不限制业者资本额的
三方支付服务业的黄页查询,光台北市就有很多加公司拥有资格的
缩址 http://goo.gl/VLErF4
http://twypage.com/gcc-%E7%AC%AC%E4%B8%89%E6%96%B9%E6%94%AF%E4%BB%98%E6%9C%8D%E5%8B%99%E6%A5%AD-%E5%8F%B0%E5%8C%97%E5%B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