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hk183920 (oooooooooooorz)
2013-11-03 21:30:31※ 引述《savilin (药师林小草)》之铭言:
: 奖品还蛮不错的
: 试试手气吧^^
: http://ppt.cc/wHyI
: 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102年“核”您在一起网络有奖征答活动
: 活动只到11/25号
本人whk183920针对此事件的说明:
本人于今日(2013/11/03)早上在看到原作者(savilin)的文章” [情报] 原能委员会在
办有奖征答喔~”之后,因其违反版规,而在愤懑的当下进行堆文谩骂,对于如此的言词
造成网友savilin的不舒服和言语上的侮辱在此表达歉意。
对于此事件,本人深刻的学习到关于自身言论的控管,也希望作为大家的借镜。
一楼好棒欧 人家都道歉了有必要?这么爱告怎不去八卦板? 人家道歉也不行?
作者:
jilluck (小鲁)
2012-01-04 01:31:00推你勇于承认错误。另,在前篇挑衅的人没有比较高尚
so? 网络上就一堆讼棍 没人说不能道歉阿....劝世一下 不知道在激动些什么劲-.-
作者:
jilluck (小鲁)
2012-01-04 02:14:00前篇 前篇 不要自己在那对号入座
作者:
star1962 (☆≧﹏≦小涵★)
2012-01-04 08:37:00都到歉了没必要无限上钢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
作者:
YCL13 (静默)
2012-01-04 09:25:00学个经验,以后注意点就好。我们这些旁人也不用再喊烧了啦!
作者:
asuka627 (asuka627)
2012-01-04 10:41:00道歉归道歉,当事人本来就还是有提告的权利。当然,钓鱼讼棍不可取。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æŽå¥§ç´å¤šçš®å¡ä¸˜)
2012-01-04 17:37:00最近ptt钓鱼文还挺多的,想呛尽量别用脏字
作者:
tako912 (嘎拉)
2012-01-04 20:40:00不管有没有脏字,有贬低,侮辱等意思就足够了,大家尽量对事不对人,对事情作评论就好
作者: deanlater (迪恩雷特) 2012-01-04 23:15:00
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人不需要太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