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期间
2013/11/1~2013/12/31
活动办法
活动期间持悠游卡小额消费累积扣款达300元,即可至统一超商ibon兑换“50元购物金”(
即50元现金抵用券)。
兑换期间
2013/11/15~2014/1/7
兑换方式
持卡人请于兑换期间内,持符合兑换购物金资格之悠游卡至统一超商,于ibon机器首页左
侧点选“好康抽奖”→选择活动“悠游卡消费满额送购物金”→详读并同意注意事项→感
应悠游卡以确认回馈资格→打印现金抵用券。
注意事项
每张悠游卡仅限兑换乙次,且不同卡片互不累计消费金额。
进行小额消费累计之特约机构,请参考官网资讯。
小额消费扣款金额之累积,非即时连线,故会有时间差,本公司将以特约机构回传交易之
时间为准;持卡人可于11/13开始,透过本网站,查询所持有之悠游卡是否符合兑换资格
“50元购物金”限额40万名,兑换额满,活动即会提前终止,本公司将不另行通知。
“50元购物金”打印后,请妥善保管,并于期限内使用,若逾期、遗失、毁损或保存不当
造成模糊辨识不清,恕不补发;亦不得要求折现、找零,相关使用方式及限制,依券上所
载及统一超商规定为准。
若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取消交易,或因帐务争议,或虚伪交易,或其他违反诚信原则之方法
取得本活动兑换购物金资格者,本公司将迳予以取消,并不另行通知。
本活动如有任何因不可归责于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参与本活动者之资料有遗失、错误、无
法辨识或毁损所导致资料无效之情况,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参与本活动者不得异议。
悠游卡公司保有随时修正、暂停或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悉依本公司相关规
定办理。
http://www.easycard.com.tw/event/ssj/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