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困扰] 关于信托公会回复信托法规证照一事

楼主: zasx1452 (阿庆)   2016-10-26 17:43:13
※ [本文转录自 Finance 看板 #1O47g0Px ]
作者: zasx1452 (阿庆) 看板: Finance
标题: [困扰] 关于信托公会回复信托法规证照一事
时间: Wed Oct 26 17:42:18 2016
已收到信托业商业同业公会之回复
关于信托法规乙科+投信投顾业务员者
符合经验法则可执业
请看下图


但根据我画的红线
似像非像
并未确切写到效力完全等同
(虽然电话上说效力等同)
我已经再写一封信询问效力是否完全等同(除了执业以外的效力)
若照信中所述均符合第17条者可办理登录并执业
其若效力等同为何没有换照机制(第2款换发第1款证照),已严重影响到求职者求职
若效力不等同麻烦详述原因,并尽快更正模组化证照内容,会影响广大透过
第16条第1项第2款取得证照者之权益
其后
我再次询问
若透过第16条第1项第2款报考信托法规乙科者
证照是否只有一种?
是否需要再次透过换发证照之情事才能拥有更正式之证书?(ex.证基会)
请看下图,这是我的证照


公会人员于电话中表示,仅有一种样式,就是这种
金研院代办公会证照事宜人员也表示,他们取得的是信托公会给他们的专用纸
也只有一种
目前等待第二封信回复中
若收到会赶紧来这与大家更新
再次呼吁
若最后这结果未改变
且金管会未出面释疑
那大家还是麻烦再次回去报考"信托业业务人员测验合格证明书"
(就是以第16条第1项第1款之资格取得证照之方式)
不然可能在未来会影响您求职或升迁或考绩等相关影响
也麻烦若有在校服务的学长姐或老师 请告诉学生注意再注意
为免在日后再次踏上与我 或 这次土银其他考生考试被请出场的事情发生
P.S.原PO要来报名了,我觉得我取得的是次等货阿...
楼主: zasx1452 (阿庆)   2016-10-26 17:44:00
转过来通知各位莘莘学子,不要想省钱阿~~
作者: g3yu (眼镜控)   2016-10-27 01:15:00
感谢前辈
作者: sloosloo (AlexHuang)   2016-10-29 12:41:00
想省钱,永世不得超生
作者: cwts (cwt)   2016-11-01 18:33:00
推好险还没考,一个证照都可以弄成这样,真是烂报名的时候连考场都不知道在哪,还要等考前几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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