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05年1月1日实施“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成绩及格保留5年机制可由从业人
员职前或在职训练取代之新制”,并配合办理“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
展延。
一、办理依据:
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04年5月6日金管法字第1040090862号函,以及104年11月26日金管
法字第1040011700号函办理,配合新制之实施办理“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
证明展延。
二、何种情形需要办理“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展延:
(一) 报考金融从业人员测验,原“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超过测验日5年,
如欲再报名任一种金融从业人员资格测验时,需重考“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者
:
自105年1月1日起,金融从业人员得以“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之5年有
效期间内,以1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经公会认可之职前训练合格证书或在职训练合格证明
,办理“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展延,无须重考本科目。
(二) 自105年1月1月起金融从业人员跨业办理执业登录时,原“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
”测验合格证明已逾5年有效期限,需重考“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者:
自105年1月1日起,金融从业人员得以“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之5年有
效期间内,以1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经公会认可之职前训练合格证书或在职训练合格证明
,办理“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展延,无须重考本科目。
(三) 前揭所称经公会认可之职前训练合格证书或在职训练合格证明系指:
(请参考网址)
三、办理“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展延有效期间之始点计算方式:
(一) 金融从业人员得以“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之5年有效期间内,以
105年1月1日以后曾参加经公会认可之职前训练合格证书或在职训练合格证明,自训练合
格日起展延5年;于展延期满仍得比照前述方式继续办理展延。
(二) 举例说明:
A君为信托业从业人员,于105年1月9日参加中华民国信托业商业同业公会所举办之信
托业务人员职前训练合格取得结业证书,拟跨业至证券业登录,其“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
道德”测验合格证明于105年2月1日有效期限届满,则A君得据以办理“金融市场常识与职
业道德”测验合格展延,自105年1月9日起展延5年。
四、如何办理“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展延:
(一) 应备文件:
“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正本。
“在职训练合格证书”正本或“职前训练合格证明”正本:须为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
测验日起5年内经有效之“在职训练合格证书”正本或“职前训练合格证明”正本,并自
1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经公会认可之职前训练合格证书或在职训练合格证明始予以采认。
工本费(含邮资)新台币50元整。
挂号邮寄方式办理
(二) 办理单位:请向“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单位(台湾金融研训院、保险事业
发展中心、产物保险商业同业公会、人寿保险商业同业公会、证基会)申请办理。
网址: http://webline.sfi.org.tw/T/ethics/newretention.asp
pdf:http://bit.ly/1TDFXo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