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lairara (珍惜好运道)
2005-09-27 01:11:10※ 引述《newson (耕读逸游)》之铭言:
: 已经待完事务所的同学,记得去询问一下喔!
: 又听说:周小姐想请长假哟~10/01~10/11 不知道是否会耽误制作进度Orz
: 嗯~范小姐又是刚报到的新生,不确定是否会完整接续周小姐的职务?!
啊,好想登录说…
每天都被问:你现在到底可不可以
以律师名义执行业务啊?
我怎么知道符合受训及实习就可以了,
还是要登录就可以了??
我怎么知道我怎么知道我怎么知道
(不想研究法条中)
不过,最重要的,
还是要谢谢二弟跟小新的消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