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诚征:合署律师。(可独立办公室、可OA)
2、 地址:台中市南区合作街40号(复兴路文创园区旁)
3、 办公室环境及设备:
(1) 事务所为独立全栋,近法院(车程5分钟内),邻台中文创园区(复兴路三段)、
长春运动公园(运动中心)旁,环境清幽舒适宁静,邻近诸多银行、邮局,对面有收费停
车场(可包月承租),路边停车,周边机能佳。
(2) 宽敞新颖装潢接待区,每层独立办公室,并有独立卫浴室,整洁宁静,大面窗户或
落地窗,采光视野均十分良好。
(3) 备有多功能事务机、碎纸机、无线网络、1楼会客空间、2楼会议室2间、茶水间、
饮水机、冰箱、烤箱等设备。
(4) 提供统一事务所识别之名片格式、网站,专业法律助理人员协助处理接待客户、接
听电话、云端行事历管理、邮件寄发及递送书状之基本行政事项服务。
(5) 本事务所秉持法律专业、品质、尊重及互信互赖,坚信以法律为本之初衷,提供舒
适独立环境办公及会客空间,更让当事人信赖,冀希寻求志同道合、愿共同合作发展之伙
伴。
4、 合署费用:依实际需求商议,可为独立办公室或OA办公室之方式合署。
5、 连络方式:[email protected];或电洽(04)2225-0530 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