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
家中有一块375租约的地,20年前家母因为不识字且不明白375租约内容,跟亲戚签了一张
得
到补偿
金要无偿给付一半的契约并公证,
目前家母为中度失智,且生活都以身障补助维持,且已宣告辅助
且扶养重度思觉失调之女儿及轻度智能之孙女
请问有办法依民法418条拒绝赠与吗?
有这方便相关诉讼经验的律师吗
二、地点
当事人县市:台中。
事实发生地:台中。
三、咨询费: 请信件谈。
四、预算区间:行情。
五、委任事项:委任刑事及附带民事之诉讼。
六、案件进度:一审败诉(113/3/15)。
七、开会时间:皆可。
八、特别要求:确实分析案情,目标是追回诈骗金额;再者是加害人应当受到该有
得法律制裁,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