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怒呛法官:那么凶不吓人吗?惨被当庭逮捕…最终结果超意外
SETN 三立新闻网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陈姓出租车司机,因不满加油站员工态度,愤而爆粗口被告。今年6月出庭时
,他再度认为法官态度不佳,当庭呛道“我们是老百姓,你坐在公堂那么凶,不吓人吗,
到法院已经很低头了好不好”,法官当庭将人逮捕,并依法怒告陈男妨害公务。台北地检
署调查后,认为陈男只是说出对审理不满的过程,并没有任何污辱性言论,因此不起诉处
分。
据了解,陈姓出租车司机今年2月前往加油站加油时,因为不爽加油站员工随意将他的信
用卡丢置在车上,一时没忍住怒爆粗“X你娘”,员工也因为不甘受辱,对陈姓出租车司
机提告妨害名誉,后续陈男被检方起诉。
不过,陈姓出租车司机今年6月初出庭时,由于过程中他对法官的提问爱答不理的,更直
接大声回话,法官因此被惹怒,最后陈姓出租车司机甚至呛声,“法官我告诉你一件事,
我们到法院来已经很恐惧了,你讲话那么凶我实在是不以为然”法官则要陈男先反省自身
的态度。
听到这句话,陈男直接怒言,“我也没什么态度啊,我们是老百姓。”“你坐在那边你公
堂耶,你那么凶不吓人吗,我们到法院已经很低头了好不好”,让法官当庭暴怒并以“咆
哮法庭”逮捕陈男,同时提告妨害公务。
对此,陈男反驳犯行,辩称因为自己年纪大、有耳背,才会拉高音量,不代表是在对法官
咆哮,强调没有在法庭上说脏话,或任何污辱性言论。检警调查后认为,陈男只是在表达
审理过程中的个人主见,主观上没有侮辱公务员,不起诉陈男。至于加油站员工提告的部
分,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47776&from=search&key=%e5%97%86%e6%b3%95%e5%ae%
98
讨论点:
闲来好奇新闻有无写错判决刑度,以及法官是谁...
搜寻后确认判决已公开(北院112审易656)
更赫然发现判决真的是写犯刑法第309条第1项之公然侮辱罪,处有期徒刑参月。
1. 刑法309条第1项: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9千元以下罚金。
疑问:有期徒刑3个月是...?
2. 审字案号,从判决内文看起来,被告没有认罪,
但是审查庭并无分到一般审理庭去,而是自为判
决,蛮值得各位道长注意的,原来审查庭法官就
算被告不认罪也可能自己判呀!!!看来我太菜所以
没遇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