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陪询警称妨碍侦查 威胁赶出去?
16:25 2023/05/04 中时 赖佑维
律师杨朝渊今年2月在桃园龟山警分局1派出所陪侦时,希望巡佐警询时用和缓的语气,被
威胁“再有意见”就赶他出去。杨朝渊事后向警方投诉,巡佐却只需写职务报告、记劣蹟
。他认为辩护人的陈述意见权受到相当严重的侵害,因此向桃园地检署提告。
警方表示,员警2月18日查获枪支及毒品案,制作调查笔录时,因法律扶助律师与侦办员
警认知有所差异,致法扶律师认为有侵害其权利行使情形。警方说,经检视警询过程,侦
办员警于询问时有全程录影录音,并未发现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之情形。因该律师
业已提告,予以尊重亦会协助当事员警,以维自身权益;本案后续也将配合桃园地检署提
供相关案卷资料,俾利审理。
杨朝渊表示,2月时受法律扶助基金会指派前往龟山1间派出所陪侦,当事人是1名涉犯罪
名为枪砲和毒品的年轻人。他陪侦时,制作笔录的巡佐质疑当事人供述前后不一,因为口
气较凶,而且带有敌意,当事人不敢讲话。他为让笔录制作顺利,所以建议巡佐“或许适
合调整成比较中性的问法”。
巡佐听闻竟称:“我警告你,你如果再妨碍侦查的话我就请你出去!”、再说的话我就请
你出去!”、“我见过的律师很多,你是第一个这样的!”、“我以前还真的把律师轰出
去过一次,你差点就是第2个!”杨朝渊说,自己陪侦过上百次,首次遇到这种情形,因
担心当事人权益受损,只好作罢,硬著头皮把笔录做完。
但杨朝渊认为,辩护人陈述意见权受《刑事诉讼法》和《宪法》保障,事后向警方、全国
律师联合会分别提出投诉和申诉。不料该巡佐仅受记劣蹟、需写职务报告等处分,警方说
明中,则只有提到该巡佐沟通、态度、执勤技巧有待加强。,这次事件中,最该重视的辩
护人陈述意见权,警方却只字未提,让他难以接受。
为让警方正视问题,杨朝渊遂对该巡佐提告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犯强制罪、恐吓危害安
全罪、公然侮辱罪和诽谤罪。杨表示,巡佐警询时与他的对话,可能让一般人认为他作为
律师专业能力及素养低下,而已经贬损他关于职业及专业能力的人格评价,再加上还威胁
要赶他出去等等,都已经触犯相关法律。
杨并且表示,他并非只是认为受到冒犯,而是警察威胁赶辩护人出去,已严重侵害人权和
法治,但警方却用“敷衍了事、罔顾人权”的方式回应,他只好用这种方式寻求救济、唤
起重视。他也提到,已经和司改会合作,还会有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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