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巨曜法律事务所高雄所
【工作型态】受雇律师
【工作内容】
1. 开庭、撰状、审阅契约、回复客户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2. 其他与工作相关之交办事项。
(注)除了一般民刑诉讼与家事事件外,本所还有协助公司客户审阅、拟订契约,
列席董事会与股东会;公寓大厦社区之法律意见回复、列席管委会与区权会;
处理金融暨衍生性商品之相关案件(例如:证券、基金、连动债、期货、
选择权等),欢迎有志者一起学习、切磋精进。
【工作地点】高雄市新兴区中正三路2号11楼(近捷运信义国小站5号出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8:30 / 午休时间12:00-13:30 / 周休二日
【薪资范围】NT$ 60,000元起(视资历与能力调整)
【公司福利】不定期聚餐、工作绩效奖金、年终
【特别条件】
1. 细心、负责、善于倾听与沟通
2. 来信请检附自介与履历表、曾撰写之书状(民、刑事书状至少各一份)、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3. 有交通工具者佳
【联络人/连络方式】
请将履历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请注明【应征受雇律师】
联络人:刘小姐
【其他备注】此为代PO文,勿直接回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