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摘要
男方于2023/02/27无预警将女方赶出共同居住的居所,双方育有一名1岁8个月的女儿,目
前宝宝在双方轮流1天各自照顾,因女方是仓促离开居住所,故个人物品皆无搬离,男方
以房屋所有权人为由拒绝女方进入整理,虽请男方整理物品都是万般刁难且不归还女方私
有贵重物品,
稍前3月中旬时已有委任ㄧ名杨姓女律师协助处理离婚与小孩扶养权的问题,但此杨律师
在与女方咨询过程中表现的不耐烦与ㄧ直要求女方隐忍且要女方放弃取回个人物品!这实
让女方感到委屈,但又碍于杨姓女律师表示3月31日已将诉状送交法院,女方想更换委任
律师但又不知要如何解决,非常迷惘
二、地点
1-当事人县市:高雄
2-事实发生地:高雄
三、咨询费:愿意
四、预算区间:请报价
五、委任事项:诉讼离婚、争取监护权
六、案件进度:已送诉状
七、开会时间:只能晚上跟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