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宋稷法丞律师事务所
【工作型态】
受雇律师
【工作内容】
协助研究一般民刑事、家事案件,撰拟相关各各类民刑事书状、律师函。
出庭辩护或充任诉讼代理人,进行民事或刑事的起诉和答辩。
审阅契约、与客户会面并提供法律咨询、协
助回复并解决客户的法律问题。
协助回复个案的诉讼或其他行政程序问题律师交办法律问题之研究。
其他事务所交办事项。
【工作地点】
台中市北屯区崇德十路一段529号
【工作时间】
日班
周休二日、国定假日
【薪资范围】
薪资每月50,000-60,000元
【公司福利】
【特别条件】
【联络人/连络方式】
电话:0934-310520 邱小姐
信箱:[email protected](请将履历寄至此信箱)
【其他备注】
善沟通具抗压性。
需可配合外县市开庭。
需自备汽机车。